本网讯(通讯员 田第潘)“感谢检察院对我的司法救助,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缓解了我的燃眉之急。”黄方(化名)向办案检察官表达感谢之情。
2021年7月,黄女士的母亲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不幸去世。次年,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者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黄女士各项损失23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只向黄女士支付了13万元。因刘某某家庭经济困难,余下10万元已无财产可供执行。
2024年9月,黄女士和家人来到武昌区综治中心的检察工作室,向入驻的控告申诉部门的检察官反映情况。检察官耐心地接待了黄女士,并深入社区、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第一时间查清相关情况。
经走访,检察官了解到黄女士的丈夫失业,父母均已去世,家庭经济并不宽裕。前期,黄女士为处理母亲后事,还曾向亲戚朋友借了不少钱。因刘某某剩余赔偿不到位,黄女士无力偿还债务,原本不宽裕的家庭变得更加捉襟见肘。
针对黄女士的诉求,检察官一方面做好释法说理、情绪安抚工作,一方面加强与区委政法委、区法院等单位的沟通,及时了解情况,充分发挥区综治中心多元解纷合力。为进一步纾怨解困,检察官在区综治中心召开听证会,邀请区委政法委工作人员、执行法官、值班律师参与听证,进一步听取黄女士诉求,共商解决对策。听证会上,执行法官对执行活动和履职过程进行了通报。参加听证的其他人员也纷纷表达了对黄女士的关心,为其出谋划策。
同时,鉴于黄女士生活困难的现状,且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在区委政法委大力支持下,检察官依法为其办理了国家司法救助,并向武汉市检察院申请联动救助,尽力为黄女士争取到更多的司法救助金。
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面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如何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过程中做到解法结、化心结,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近年来,武昌区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在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上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今年4月,该院“检察工作室”作为常驻单位正式入驻区综治中心,成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强化法律监督、落实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我院将把入驻工作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平台和抓手,积极融入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格局,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法治力量和检察智慧。”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勋红表示。
目前,该院已从控申部门选派2名办案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检察官进驻,充分发挥综治中心资源整合优势,主动加强与各行政执法机关、街道社区、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互通、工作联动,通过开展公开听证、矛盾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努力做到让群众反映问题、解决矛盾“只跑一地,只进一门”。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