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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至6月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字号:    】        时间:2021-09-07      

       2021年1至6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院各项工作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73人,不捕86人。共决定起诉各类被告人480人,决定不起诉94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1年1至6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案件426件536人。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413人,法院采纳399人。其中,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97人,法院采纳295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17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1件、已撤案8件。
       2.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4件次。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6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违法违规情形提出纠正3件,已纠正3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纠正5件,已纠正5件。对刑事强制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件,已纠正4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6件,已纠正6件。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2021年1-6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办结2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6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6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4件,已审结4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6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3件。
       (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1年1-6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21年1至6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6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共开展诉前程序23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0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至6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2件,均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6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人,不捕10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0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人,不起诉1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3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8人。
       (三)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6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共对23名未成年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辩护。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在审查逮捕阶段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社会调查19次、心里测评疏导36人次;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社会调查39次。深入开展法治巡讲、法治讲座等活动3次。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36人次。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4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1年1至6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57件,其中重复访17件。
       提起国家司法救助2件,发放救助人数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