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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发布2021年度上半年主要办案数据

【字号:    】        时间:2021-08-31      

   本网讯(通讯员 江检宣)2021年1至6月,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和上级院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积极开展专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上半年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至6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31人,不捕176人;共决定起诉各类被告人786人,不起诉128人。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257人,第二位的是盗窃罪103人,第三位的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59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1年1至6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790人。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提出量刑建议500人,法院采纳495人。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10人,法院采纳407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共计15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0件。 

  2.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3件次,已纠正6件次。 

  3.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0件。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1年1至6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26件,已纠正26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14人次,已纠正14人次。 

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民事生效裁判监督 

  2021年1至6月,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办结3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6月,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办结并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3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6月,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办结并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3件。 

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2021年1至6月,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 

  2021年1至6月,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8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12件,药品安全领域1件,食品安全领域16件,其他领域19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1年1至6月,共开展诉前程序19件。 

  三、提起公益诉讼情况 

  2021年1至6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1年1至6月,受理审查逮捕未成犯罪21件28人,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不捕15人。同期,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1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至6月,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13件15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13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3人。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1年1至6月,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63件。提起国家司法救助3件,发放救助3人。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 

  2021年1至6月,共办理涉营商案件259件,其中涉侵害市场主体案件57件,批准逮捕16人,决定起诉20人。 

  2021年1至6月,涉营商案件不捕10人,不起诉18人。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