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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5-01-26      

——2025年1月9日在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胜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过去一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下,市检察院带领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共办理各类案件7.3万件,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聚焦首要任务,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作为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大局、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加快推动“三个优势转化”,重塑新时代武汉之“重”。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开展11个小专项工作,办理涉企案件7231件,通过办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69亿元。坚持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1210人。加大打击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力度,起诉668人。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115人。与公安机关建立涉企案件立案监督和协作配合工作机制,重点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违法“查扣冻”、长期“挂案”1等执法司法问题,依法监督涉企立案、撤案69件,清理涉企“挂案”40件。依法办理涉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案件1970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567件,促进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某公司以债权转让为名进行虚假诉讼,黄陂区检察院依法监督帮助相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800万元。针对利用网络谣言不实举报、敲诈勒索企业问题,提出治理建议,推动多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营造清朗营商网络环境。

  全力护航创新驱动发展。主动服务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组织开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专项工作,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办理涉科技创新案件350件,一体保护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促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落实“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要求,依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14人,其中侵犯商业秘密等新型犯罪30人,办理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1件,以法治之力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办理的豆某某、李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入选最高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白皮书。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专题报道。

  积极参与流域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依法办理相关案件4362件,更好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依法办理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犯罪案件301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推进环境资源犯罪源头治理,合力守护流域安全底线。探索“属地检察+交叉检察+巡回检察”办案模式,组织对斧头湖、梁子湖等重点湖泊开展交叉巡回检察,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3件,推动解决一批流域性公益损害问题。东西湖、汉南等5个区检察院与仙桃、汉川等地检察机关建立东荆河、通顺河、府澴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促进形成流域综合治理检察合力。蔡甸区检察院通过履职,督促拆除位于汉江石洋堤内的一处厂房和建筑物,消除行洪安全隐患。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加强监检衔接配合,依法起诉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180人。市检察院依法对国家体育总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兆才受贿案提起公诉,促进足球领域反腐败专项整治。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起诉行贿犯罪45人。江汉区检察院办理的舒某某行贿案入选全省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着力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14人。针对办案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促进金融、国企等重点领域和行业腐败问题标本兼治。

  二、扛牢平安之责,在惩防并举中维护安全稳定

  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做实惩治、预防犯罪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格准确把握批捕、起诉法定条件,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805人、起诉17902人。全面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起诉黑恶势力犯罪155人,组织市、区两级检察院精干力量,高质效办理重大涉黑案件,确保依法惩治效果。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暴力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472人、起诉507人。协同深化毒品治理三年行动,批捕毒品犯罪2455人、起诉3324人,促进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洪山等区检察院通过发布白皮书、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毒品问题治理,推动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依法惩治金融犯罪,批捕154人、起诉156人,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江夏区检察院在办理沈某某等六人非法买卖外汇案2时,依法介入引导侦查,深挖细查犯罪事实,认定涉案金额1.87亿余元,促进形成打击金融犯罪合力。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批捕1444人、起诉1548人。新洲区检察院办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时,引导公安机关查获一起涉案20余人的“跑分洗钱”3犯罪集团案件,依法追捕、追诉9人,有力打击电信诈骗黑灰产业链。将追赃挽损作为检察办案的必经程序,联合有关部门追赃挽损10.3亿元,尽最大努力挽回人民群众损失。

  依法强化犯罪预防和治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犯罪治理方面的作用,健全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保障机制,认罪认罚案件一审服判率97.1%,高出未适用该制度案件25个百分点。依法、准确、规范适用不批捕不起诉,对经社会危险性评估认为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捕3609人,对审查认为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后依法不起诉3700人。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醉驾执法司法标准,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醉驾案件2591件,同比下降54.3%,对符合刑事追诉条件的,依法该起诉就起诉,该提实刑量刑建议就提实刑量刑建议,向社会昭示“宽不是法外开恩,严不是法外加重”。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值班律师帮助、法律援助14458人次,促进犯罪治理与人权保障有机统一。坚持“谁执法谁普法”,通过以案释法、普法宣传,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江岸区检察院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江汉区检察院办理的棋牌室管理员正当防卫案4,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向社会释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鲜明态度。

  着力加强社会矛盾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刑事和解、民事服判息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284件。组织全市15个基层检察院入驻区级综治中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信访接待、矛盾处理与法律咨询等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黄陂区检察院采取“定岗+约岗”方式,实现入驻街乡综治中心工作全覆盖,推动涉检涉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治理。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85份,促进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汉阳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工程建设领域“三包一挂”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国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积极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8095件,全部按期予以程序告知或实体答复。对因不符合条件未能导入法律程序办理的,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促成息诉罢访人数同比上升101%。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市、区两级检察院领导干部接访下访473次、包案办理信访案件292件。对上级重点交办的重复信访积案,实行一案一专班,推动实质性化解。

  三、践行人民至上,在司法为民中增进民生福祉

  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共同缔造理念,以“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为载体,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以法治手段护航民生民利。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身边安全。开展“检护质量安全”专项监督,依法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79人,聚焦网络餐饮、直播带货、保健品、医美行业虚假宣传等领域相关问题加大办案力度,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86件,全力守护产品质量安全“生命线”。加强公民隐私权司法保护,依法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75件。硚口区检察院针对酒店等服务场所非法采集公民个人敏感信息问题,促使职能部门修补监管漏洞,保障人脸识别等信息技术既便民又安全。深化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依法办理案件55件,助力维护国家社保基金安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就履职中发现的冒用已注销户籍人员医保凭证的违法情形,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共同守护老百姓的“看病钱”。

  全面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办理性侵、家暴、强制侮辱等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案件401件,用法治力量守护“半边天”。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袁某某与宋某某离婚财产纠纷监督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优秀案例。结合公益诉讼履职办案制发检察建议63份,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便捷融入社会生活。与市总工会建立“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加强农民工和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积极推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办理欠薪类案件216件,帮助劳动者追回欠薪721万元,会同有关部门对恶意欠薪者依法予以惩治。健全“检察+”司法救助模式,对因案致生活陷入紧迫困难的340名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433万元,与相关单位协同联动,跟进做实“一次救助、长期帮扶”。

  聚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牢固树立“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将检察履职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起诉435人,同比上升21.2%。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提供法律帮助、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1166人次。蔡甸、汉南等8个区检察院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避免因办案造成次生伤害。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对犯罪情节较轻的,依法不起诉321人,对犯罪较重或性质恶劣的,依法起诉392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在依法惩戒的同时加强教育转化,通过“心港湾”观护基地5等方式开展帮教796人次。合力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对254名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专门教育矫治。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与公安、教育、妇联、关工委、学校和社区等紧密协作,一体抓实强制报告制度督促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家庭教育指导、校园霸凌整治、校园周边安全治理等工作,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之伞。东西湖区检察院办理的监督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综合司法保护案6,获评全省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依法保护“国防绿”“英烈红”。依法打击涉军违法犯罪,加强对军人军属的司法保护,在国防教育、人防工程和涉军文物、文化保护等领域深化公益诉讼军地检察协作,共同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汉阳区检察院针对某烈士陵园纪念设施管护不到位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管理,协同保护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洪山区检察院获评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典型。

  四、坚持宪法定位,在强化监督中促进公平正义

  坚持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寓监督于支持、以制约促配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着力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依法履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职能,办理各类刑事诉讼监督案件5425件。会同公安机关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应立不立”“该撤不撤”的依法监督立案、撤案1240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4018人、不起诉392人,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审查起诉的,追加逮捕210人、追加起诉108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48件。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刑罚执行监督机制,对刑罚执行部门提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意见不当的,依法提出监督意见307件,对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督促收监执行95人。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组织开展交叉巡回检察32次,维护“大墙内外的公平正义”。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办理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结果或认为审判、执行活动违法申请检察监督的民事案件1502件。对经审查认为裁判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10件;对裁判正确、程序合法,但当事人一时难以接受的858件案件,加强释法说理,既解“法结”“心结”,又维护司法权威;对审判、执行程序中存在违法情形的,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纠正169件。办理的某贸易公司买卖合同执行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民事检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十大典型案例”。深化虚假诉讼监督治理,依法办理相关案件65件,同比上升150%。青山区检察院办理王某某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监督案,坚持“一案多查”,对其涉嫌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用心做好民事支持起诉7工作,办理案件175件,依法保障权益受损但无力起诉的公民有效行使诉权。

  持续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办理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结果或认为审判、执行活动违法申请检察监督的行政案件302件,对经审查认为确有错误或存在违法情形的,以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纠正86件。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李某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诉讼监督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联合市政府建立“府检联动”机制8,推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相衔接。东西湖、江夏等区检察院按照此项机制,对“过罚不当”“小过重罚”等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26件,助推依法行政,得到政府领导的肯定和欢迎。规范开展行刑反向衔接9工作,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依法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检察意见926件,并跟踪督促落实,防止“当罚不罚”。

  依法规范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立案办理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59件,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仍未解决的,依法提起诉讼32件,全部得到裁判支持。武昌等区检察院聚焦古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办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协同守护荆楚文脉。青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信息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新洲区检察院办理督促整治长江周边码头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的做法,被最高检推广。健全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探索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31条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转化为检察监督线索,推动12份检察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凝聚共护公益的合力。

  五、加强自身建设,在全面从严治检中锻造检察铁军

  落实党中央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部署要求和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组织实施党建引领的检魂铸造、队伍结构优化、整体素能提升和严实作风锤炼“四大工程”,筑牢党的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第一议题”等制度,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读书班,切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深化落实“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大学习大讨论”“新时代新理念检察故事我来讲”等活动,加强系统内党建联建联创,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市检察院“百姓身边的检察官”党建品牌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命名。江岸区检察院“雁行工作法”10,被最高检评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事例。

  大力推进专业素能培养。建立检察人才分层分类培养机制,深入开展“办精品案件、写优秀文书、提优质建议”业务竞赛,组织参加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等业务比武活动,强化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促进提升检察队伍业务素能、履职能力。全市有33名干警获评全国、全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62件案件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全国全省典型案例或优秀法律文书,70个集体、69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积极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完善“管案”与“管人”衔接机制,推动“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有效落实。发挥入额院领导办案示范引领作用,市、区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3012件。做实对办案质量的精准评价,组织评查案件2262件,促进提升办案质量。发挥司法警察制约监督和警务保障作用,确保办案安全。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检察人员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持续推进清廉战线(机关)建设,深入开展“抓落实、求极致、强作风”、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组织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并落实专门防控措施。坚定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全市5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同比下降37.5%。严肃认真接受市委政治巡察,统筹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以高质量整改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有序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实施基层检察院建设强基固本提升行动,深化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机制,统筹解决困扰基层的深层次问题。落实领导班子协管责任,争取各方支持,补充、交流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23人,为基层检察院新招录人员69名,遴选员额检察官40名。严格落实党中央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全面准确执行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11决定,让检察工作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实施品牌塑造提升工程,持续擦亮“秦雨工作室”“知岸检行”等国字号检察品牌。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数字检察工作机制,深化开展“强理念、建模型、促应用”数字化建设比武活动,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14个,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武昌区检察院研发的“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入选2024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

  六、自觉接受监督,在持续改进中提升检察工作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976次,走访各级人大代表705人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调研时提出的162条意见建议,抓好整改落实和回复工作。健全人大案件质量评查与检察机关内部案件管理衔接机制,做到以评查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听证、调研论证等活动453次,及时向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对政协委员提出的8件提案,逐一办理并跟进回复。217名党外人士注册成为“益心为公”12志愿者,提供公益损害问题线索78件,凝聚法治的力量、志愿的精神,共同守护公共利益。深化落实与工商联的协作机制,硚口区检察院联合区工商联设立“检云驿站”,多方联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效果。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发布案件信息、工作动态、检察法治宣传信息10万余条。市检察院门户网被评为全国优秀政法网站。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7327件次,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1场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主动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依法全面审查,及时答复。对撤回起诉、法院宣告无罪等案件,逐案评查,准确认定并落实司法责任。充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听取律师意见2.1万余人次,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1.08万余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武汉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各单位的支持配合,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我们深刻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有不少短板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深化,在更新司法理念、加大监督力度等方面还需用力,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服务中心大局还不够精准有效,提出的检察措施有的落实不够到位;三是少数案件办理质效不高,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现象仍然存在;四是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全面从严治检仍有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四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以更优检察业绩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武汉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第一,旗帜鲜明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第二,全力以赴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聚焦持续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涉企刑事“挂案”、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以法之力,护企前行。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恶意注册商标等行为,助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促进流域综合治理,助力武汉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典范。推动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落实,助推武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依法履行惩治腐败犯罪检察职责,更加有效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第三,用心用情做实民生司法保障。坚持为民司法,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化解等机制,减少重复性信访。推动入驻区级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实质化运行,促进矛盾风险源头治理。坚持把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做在日常,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的温暖、司法的温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合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继续推动建好用好专门学校,加强专门矫治教育监督工作,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强化检侨合作,依法保护涉侨权益。深化军地检察协作,共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第四,持之以恒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抓好检察改革任务落实,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刑事检察工作机制,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刑事诉讼监督等基本职能,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狱、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着力构建有区分、有侧重、有统筹的民事检察工作机制,持续加大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力度。加强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增强行政检察监督实效。持续抓好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依法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健全业务与技术协同机制,以科技赋能法律监督。

  第五,对标一流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责任,加大检察人才培养力度,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体加强政治能力、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以自身正自身净确保自身硬。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有力监督下,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武汉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