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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办案谁负责 谁决定谁负责——青山区检察院组织权力清单专题培训,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字号:    】        时间:2022-03-30      

   

  本网讯(通讯员 谢蕾)为进一步明晰检察官办案权限,保障正确行使权力,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和水平,3月25日下午,青山区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湖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权力清单(2022年版)》专题培训。 

  培训会上,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张红泽以“明晰权责、审慎履职”为主题,采用ppt演示的方式,从权力清单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落实工作要求、全文学习四个方面对《权力清单》进行了全面解读,强调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和强化司法办案监督相统一。对比《权力清单》2019年版本和2022年版本改变的条文,以四大检察和新增的检务督察为重点,结合该院实际进行了分析讲解,帮助一线办案人员正确理解掌握修订后《权力清单》,促进司法办案规范履职。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仪君就如何落实深化《权力清单》培训效果,提出三点要求。胡仪君指出,各业务部门要在会后组织部门干警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对清单内容进行逐项学习和领会,把握《权力清单》要领;《权力清单》也是责任清单,各部门要对照修订后的《权力清单》厘清各岗位职责权限,《权力清单》明确了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检察官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规定的权限行使办案职权,强化司法办案制约监督;《权力清单》的关键重点就是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检察官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职权范围行使决定权,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检察官要勇于担当,用好手中权力,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责编 李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