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阳检宣)应勇检察长指出:“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离不开科学管理。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要真正关注并推动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工作中最贴近民众、直接服务民生的业务之一,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体现。加快推进新时代民事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成为必由之路。
注重民事检察素能建设。把业务能力建设作为立身之本,定期开展疑难案件研讨、常态化办案实训,提高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练好客观认定事实、全面审查证据和精准适用法律的基本功,在适用法律中努力实现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提升案件处理结果的群众接受度和社会认可度。把纪律作风建设作为护身之盾,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筑牢法纪和道德的“防火墙”,避免因违规违纪违法办案而影响案件质量。
加强民事检察业务管理。全面履行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职能,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部门负责人作为业务部门自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分析研判业务运行态势,开展业务质效分析讲评,不断提升办案精准性、规范性。
加强民事检察案件管理。针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活动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和支持起诉等案件重要实体和程序问题以及重点办案环节,强化办案流程管理,形成规范性操作指引。加强办案全流程实质化闭环管理,对办案期限、办案节点、法律文书、案卡填录及时提醒督促。严格落实部门负责人监督责任和检察官主体责任,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民事检察质量管理。牢固树立“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和效果”鲜明导向,以符合程序规范、突出监督实效、“三个效果”统一等作为主要评价要素,构建民事检察高质效案件标准及评价方式。积极开展定期自查、每案必评,对常见问题进行分类,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对照清单,逐一抓好落实整改。加大评查力度,完善评查机制,优化评查方法,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写好案件质量“后半篇文章”,努力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