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现场
3月底,江汉区院侦查监督部在提前介入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其间有破坏湿地的民事公益诉讼线索:位于湖北省嘉鱼县陆溪镇三合垸长江干堤19号标附近的珍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被人肆意倾倒垃圾及土石方。民行部门收到移送线索后,迅速展开研判,确定首要任务是对被破坏的湿地进行现场取证,固定证据。考虑到破坏现场范围广、地形复杂,传统取证手段无法精准反映毁坏区域和周边环境的关系,不能立体呈现湿地被破坏的全貌及严重程度,于是,民行部门在征得院领导支持后,果断决定起飞取证利器——无人机来完成此次任务。
抵达案发现场
现场勘查
公安民警介绍情况
2018年4月3日,民行部承办检察官吴茜和技术科负责人张学敏、干警肖阳驱车近三小时,抵达位于湖北嘉鱼的案发现场。
顶着正午炽烈的阳光,技术人员在长江大堤上迅速完成机身组装,无人机随着操纵杆的指挥顺利升空并飞至被毁坏湿地现场上空盘旋拍摄,并将高清镜头捕捉到的影像数据实时传回操作端连接的平板电脑上。
技术人员现场组装无人机
起飞调试
观看实时画面
定点悬停拍摄
结合承办检察官吴茜的现场指引,无人机升空后航拍近半小时,圆满完成此次空中取证任务。自由移动的“天眼”对湿地破坏现场进行多角度拍摄记录,环境证据尽收眼底。身处地面的检察干警通过无人机空中俯瞰的视角,直观地掌握了被毁湿地所处的环境位置、被侵害的范围、严重程度及现状,对今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向环境破坏人追责、索赔奠定了扎实的证据基础。
“这是江汉区院智慧检察建设过程中的一个生动片段,也是民行部门、技术部门亲密合作,运用高科技装备取证的首场实战”,民行部负责人金升展表示,该院将持续借力高新技术装备,为更好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提质增效。
了解现场环境
航拍中
圆满完成任务 付静宜摄
责编 汪光吉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