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武昌区检察院收到了荆州市沙市区检察院的一封协助办理函,请求协助律师异地阅卷。收到协助函后,武昌区检察院立即同沙市区检察院取得联系,并就异地阅卷中如何传输卷宗文档、如何交接律师材料等进行了沟通,最终确定以保密渠道传输案卷材料,并与在汉的辩护人王律师定了阅卷时间。
“我是住在河南许昌的和律师,代理的是你院办理的宋某某妨害公务案。疫情防控期间,不便来汉,想问下是否可以异地阅卷。”同一天,武昌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吴静还接到了省外和律师的咨询电话。刚忙完同沙市区检察院的对接,她又想办法联系上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及时说明了有关情况,发出了协助办理函。“你放心,我们会努力保障异地阅卷工作流程安全高效。”吴静对和律师说道。
“疫情防控还不能松懈,在这个特殊时期,异地阅卷能减少交叉感染,保障律师阅卷权的行使。”吴静介绍。疫情防控工作开始以来,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健康安全,武昌区检察院通过公告、“两微一端”等方式公布了案管部门的办公电话和“12309中国检察网”使用方法,引导律师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已接待律师咨询110余次,以“线上方式”受理辩护与代理信息3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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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