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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选任听证员的公告

【字号:    】        时间:2022-03-15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以及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工作方案》,结合本市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选任听证员加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范围

  本次选任注重吸收全市范围内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德高望重的基层群众代表和法学、医学、经济学、理学、工学等专业人士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街道社区基层组织人员等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听证员职责及权利义务

  (一)听证员将受邀参加武汉市检察机关组织的听证会,对听证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处理方式等发表意见,听证员的意见将作为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重要参考;

  (二)听证员应当客观、公正、独立发表意见,非经法定事由,听证员在听证会上的发言不受任何干预;

  (三)听证员应当严格遵守听证活动的保密规定,不随意透露案件信息。

  四、申请程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员申请(推荐)表》,邮寄至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或将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下列电子邮箱。

  经初审及审查后,由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在“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

  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云林街28号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听证员申请)收

  电子邮箱:fengyechengli@126.com   

  联系电话:027-65797401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