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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共饮天山水,鄂博一家亲

【字号:    】        时间:2024-09-25      

  本网讯(通讯员 张智超)不知不觉来到新疆已经将近3个月的时光,回想初到博乐市,恰逢古尔邦节,博乐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与同事热情招待,带我领略当地特色的风土人情、体验特色民族节日。在被告知我是近年来武汉市检察机关第四名援博干警后,我深刻体会到了鄂博两地检察机关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步入工作岗位后,部室主任将一个二十余本卷宗,涉嫌组织传销罪的案件交给我,希望我能够给出准确的意见。陌生的罪名、复杂的传销架构、不明确的案件走向,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漫长时间的阅卷过程中,我查阅各种资料,顺利找到案件症结点。
  随后,我及时与部室主任交流意见,也多次与青山区院的同事沟通,依靠博乐市和青山检察两院的共同智慧,最终完成了令人满意的分析报告。
  办案中,在领导和主任的指导下,我从对赌博类犯罪的重新认识,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实务辨析,再到对故意伤害案件中双方矛盾的技巧性化解……一次次鄂博两地刑事检察办案思维的交融碰撞中,深化了青山与博乐刑事检察的业务交流,于我本人而言,也是一次难得的自我成长经历。
  更令我加速成长的是,今年博乐市人民检察院紧跟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大力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相关工作面临人事、业务的全面调整。而我也充当了两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共同高质效发展的桥梁纽带,在积极推进两地刑执部门工作协作方面见证了青山与博乐两院从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到刑事判决执行的监督机制、刑罚执行的规范性等等关于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的交融互鉴。
  共饮天山水,鄂博一家亲。从前辈手中接过友谊的接力棒,我倍感荣幸之至。援疆工作不仅是一次检察业务上的交流,更是一次心灵的交融。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继续秉承这一信念,为促进鄂博两地的检察业务共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我也将永远铭记在新疆的点点滴滴,铭记这片大地上的每一处风景,每一个人,每一份情感。新疆,这片充满魅力的土地,将永远镌刻在我的心中。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