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蔡宣)为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弘扬宪法精神,强化检务公开,近日,蔡甸区人民检察院邀请2位人大代表、3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与检察工作,监督执行办案。司法救助申请人及其近亲属参加听证,对该院办理的4起司法救助案实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涉及4件司法救助案件,由本院专职委员夏远高主持,与会人员首先学习了《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湖北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文件及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案件来源、受理范围、审批过程、资金来源及救助人类别等内容,4件司法救助案听证会逐一进行。会上,承办检察官刘柏晴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申请人家庭情况、救助的理由和依据以及拟处理意见等。
救助申请人向听证庭介绍申请救助的事实和理由。听证员就案件事实和办理经过进行询问。听取完情况介绍后,参会人员就是否同意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发表了意见。
听证员认为,检察机关重视人民群众反映的合法合理诉求,依法规范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保障贫困当事人及时获得救助,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民生关怀和司法温度。听证员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院对徐某某等4位救助申请人予以救助的处理意见。
此次听证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参会的听证员们对检察机关举行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纷纷表示公开听证使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为困难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保证了办案质量,提高了检察公信力,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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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