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硚口:为民办实事|17岁少年诈骗钱财网络“打赏”,检察官能动履职全力追赃

【字号:    】        时间:2022-01-26      

  本网讯(通讯员 黄刚猛)“感谢检察院担当作为!如果不是你们不懈努力,这笔钱肯定是追不回来了,这下,我们可以安心过个好年了……” 

  近日,硚口区检察院“君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收到一面写着“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感谢该院在办理一起诈骗、盗窃案中,积极追赃挽损,帮助追回8万余元钱款。

   

  17岁的钟某假借恋爱之名诈骗、盗窃被害人向某、孙某的钱款,并将部分赃款用于直播打赏。案发后,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将钟某移送硚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钟某系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根据国信办《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打赏应予全额退款,遂拨打了直播平台服务热线联系退款事宜。

  起初,直播平台表示,该案属于刑事案件而非未成年人冒用家长账号打赏,根据其公司内部规定,不能按未成年人打赏全额退款予以处理,只能按刑事案件的赃款打赏予以退款,即仅退还直播平台从网络主播处分成的百分之三十打赏款。为此,该院向直播平台发出书面的《退款联系函》,要求直播平台按照《指导意见》规定,退还未成年人打赏全部款项。同时,发出《调取证据通知书》要求直播平台出示相关证据证明其严格落实了《指导意见》规定的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直播、屏蔽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直播内容、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充值打赏服务等义务。最终,经过该院的不懈努力,直播平台将犯罪嫌疑人钟某打赏的全部赃款80007元退还。

  2021年11月,硚口区法院判决钟某有罪,追回的 80007元赃款发还给两名被害人。春节来临之际,两名被害人领到了期待已久的被骗钱款。 

   近年来,硚口区检察院大力践行“双向保护”的办案理念,既最大限度地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尽最大可能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追赃挽损等方式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责编 李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