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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检察院携手区烟草专卖局共同推进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工作

【字号:    】        时间:2022-02-11      

  本网讯(通讯员 任怡楚)为贯彻落实武汉市烟草专卖局、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协作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意见》,2022210日,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与江汉区烟草专卖局召开联席会议。区烟草专卖局局长胡伟、副局长梁闯、办公室主任孙迪,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艳萍,检委会专职委员杨祥兴,第七检察部负责人石杨出席本次会议,湖北省人大代表、武汉市江汉区友谊青少年空间副主任陈宇受邀莅临指导,并提供建议。 

  会上,胡伟介绍了2021年该局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各项工作情况及2022年的工作计划。


    陈宇肯定了区烟草专卖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职能取得的成效,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当下眼花缭乱的电子烟充斥市场,其构成不符合传统香烟制作标准,掺杂有害物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未成年人追求“新、奇、特”体验,使得电子烟俨然成为未成年人的“新宠”,严重侵蚀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区检察院与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建立长效机制,联动执法,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积极围绕校园周边开设的烟草零售经营点是否存在出售电子烟的情况开展摸排,进一步督促市场主体规范合法经营。对于未成年人从网络渠道购买电子烟的现象,联动社会力量针对未成年人购烟(含电子烟)渠道展开调研,并从实名管制着手,呼吁快递运输行业对卷烟电子烟的邮寄进行规范管理,避免未成年人通过网络交易的方式,从微商等渠道购买电子烟。并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纵深推广,不断渗透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保护理念。倡导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同心协力,还未成年人一片成长净土,尽最大努力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郭艳萍提出以此次联席会议为起点,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机制,实现案件线索共享,积极能动履职。探索以烟草执法中发现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为切入点,稳步推进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工作。检察机关履行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职能,需要各行政机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责编 李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