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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助力船舶污染防治,守护长江生态环境

【字号:    】        时间:2022-02-18      

  本网讯(通讯员 汪康)为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长江大保护”中的公益诉讼职能,推动长江大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落实,2月15日,新洲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来到武汉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码头(以下简称阳逻港一期码头)查看船舶污染公益诉讼督促整改落实情况。看到船舶垃圾转运整改到位,码头上新添置了垃圾分类自动称重设备,垃圾转运正在规范运行,检察官们露出了笑容。


  春节前夕,新洲区院按上级院工作安排部署,对辖区内阳逻港一期码头船舶污染物实现全程闭环管理的线索开展调查。检察官经调查发现,阳逻港一期码头存在在接收生活垃圾时仅凭人工估算数据登记、将收集的船舶生活垃圾与码头自身产生的生活垃圾混同处理等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记录和处置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充分履行对阳逻港一期码头生活垃圾处理的监管职责,督促阳逻港一期码头规范船舶污染物的转运工作,确保船舶污染物实现全程闭环监管。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发现的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


  据了解,阳逻港一期码头作为长江沿线重点大型码头,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直接关系到长江水域的生态环境安全,规范码头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工作,对于保障阳逻港周围长江水域的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绿色码头建设,保护长江水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有着非常重要意义。

  在检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在船舶污染管理过程中会更加严格地遵守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范,保障码头附近水域洁净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不受破坏。”阳逻港一期码头相关负责人说道。

  下一步,新洲区院将继续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举一反三,强化跟踪问效,与相关主管部门协同推动问题整改,大力整治突出违法问题,助力长江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攻坚,为长江大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责编 李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