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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公益诉讼“回头看”丨期待春天的一抹新绿

【字号:    】        时间:2022-03-14      

  本网讯(通讯员 蔡宣)春暖人间,万物复苏。在这个生机勃勃的季节里,我们迎来了第44个植树节。

  在植树节到来之际,蔡甸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前往蔡甸区侏儒山街,对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的林木补植复绿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生态修复发挥实效。

  
  这源于该院提起的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19年5月,章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未经林场同意的情况下,盗伐蔡甸区侏儒山街土东村的生态公益林23株,破坏了生态环境,经该院提起公益诉讼,章某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补种树木138株。另一起案件发生在2020年10月,张某采伐了蔡甸区侏儒山街百赛村的水杉219株,经该院提起公益诉讼,张某按照裁定书的要求补种水杉600余株。   

  生态恢复的要义在于“恢复”,关键在于“落实”。深入山林,实地查看生态修复的落实情况,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回头看”,也成为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必修课”。   

  “前期补植的一批树木长得不错,加上新种的一批,以后这里又能绿树成荫了。”为了掌握案件中遭到破坏的生态资源的修复情况,办案人员实地走访查看,在补种地清点苗木数量,查看林木成活率及养护状况,对生态修复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跟进监督。   

  枝间新绿一重重。补植现场,前期种植的苗木长势良好,裸露的地块又重披“绿装”。经过一个冬天的“能量”蓄积,后一批补植的树木也即将吐露嫩芽。

  最是一年春光好,植树添绿正当时。随后大家前往嵩阳林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挖坑种树、扶苗浇水、挥锹填土,为生态建设增添一份新绿。  

   近年来,蔡甸区检察院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基础上,不断探索“专业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生态检察新模式,将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坚持“谁破坏、谁修复;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督促案件当事人按照生态修复方案的要求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修复,以确保公共利益得到保护。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蔡甸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为蔡甸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