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何艳)“对不起,之前的行为给您造成麻烦了,谢谢您的谅解,也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吸取教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在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大手拉小手”工作室听证、训诫、宣告室里,当检察官对这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宣布不起诉决定后,小李对被害单位代表深深鞠躬以表歉意。
惩教结合,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20年7月,17岁的小李伙同同伙盗窃某便利店。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后,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小李及其家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促其认罪认罚。了解到小李家长在案发后已主动退赔取得谅解,且愿意加强监护,江汉区检察院认为,小李的盗窃行为涉案金额不大,此次犯罪主要由于青春期叛逆、亲子矛盾、法治观念淡薄、交友不慎导致,案发后小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具备帮教条件,遂于2021年12月2日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2022年2月28日,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承办人依法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小李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供法律帮助,并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具结书,后经不公开听证、层报检察长决定对小李作相对不起诉。
链接资源,构建个案帮教社会支持体系
案件办理过程中,江汉区检察院依托与江汉区友谊青少年空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建立的3个观护平台(向日葵义工培育基地、向日葵公益实践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不捕后、审查起诉期间、不诉后三个阶段,江汉区检察院持续委托专业司法社工开展全流程精准帮教。
不捕帮教期间,检察官与社工共同制定了具体帮教计划:第一个月通过组建微信帮教群、训诫教育、学习“手拉手云课堂”法治系列课程、思想汇报等与小李密切沟通联系,以此建立信任关系;第二、三个月通过亲子关系修复、法治教育、远离损友行动等帮助其提升法律意识,向不良行为说“不”。
2022年3月11日,在不起诉宣告仪式上,承办检察官提前联系被害单位代表参与训诫,小李当面主动向被害单位代表鞠躬道歉。随后,承办人带领小李及家长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帮其筑牢法律底线,并为其即将开始的实习生活支招。此外,“大手拉小手”工作室还将在不诉后继续跟踪帮教,通过不间断回访,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家庭教育指导,提升观护帮教效果
社会调查显示,小李时常因达不到父母期盼而遭受批评,长此以往导致其缺乏自信,遇事不愿与家人沟通。加上叛逆期自我约束能力较弱,受不良交友影响,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为此,承办人会同司法社工对小李的父母先后开展了5次家庭教育指导,要求其父母在帮教期间定期与心理咨询师沟通、与检察官和司法社工面谈。针对小李不自信的情况,承办人鼓励其发挥计算机专业特长,尝试制作普法PPT与视频,使其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树立信心、增强自我认同感。
“之前孩子在家什么都不愿跟我们说,现在他遇到事情愿意和姐夫沟通,这让我们很欣慰,我也会学着多鼓励他,给他更多的爱和支持。”不起诉宣告仪式上,小李妈妈动情地说。
“案件虽然不大,但紧密关联着孩子的家庭与人生。我们会针对每一名未成年人的个性特点与家庭情况,‘私人定制’个性化的全流程帮教,倾力帮护他们重新回归正常的人生轨道。”承办检察官说道。
不捕不诉,绝不是“一放了之”。近年来,江汉区检察院依托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帮教相结合,借力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不捕不诉全流程帮教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修复亲子关系,做到“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用心用情引雏燕归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