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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江岸 检察助力 | 江岸区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字号:    】        时间:2022-04-01      

  本网讯(通讯员 吴相岩)大江金岸,伴水而生。江岸区位于长江以北,水系风貌是江岸区的一张城市名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长江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上级机关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工作部署,3月28日,江岸区人民检察院与江岸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共同启动《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方案》会签仪式。

  当天,晴空万里、碧水奔涌。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屹东带队登上水政船舶,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了一场检察履职保护水系的会谈。


  会上,双方领导会签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方案》。这份协作机制实施方案是两家单位经过前期不断沟通和研究之后形成的成果,方案既考虑到了江岸区紧邻长江、河湖众多的基本现实,也结合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等办案工作和水务部门执法工作中的经验总结。方案明确了江岸区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会后,两单位还完成了首次对长江沿线的联合巡查。


  杨屹东检察长立足检察工作服务江岸区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工作大局,对方案的执行强调了三点意见。他指出,要聚焦重点工作,通过“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找出长期存在的涉水问题,并通过合力推动问题逐步解决;要做好检察机关“四大检察”职能同水行政机关执法工作的衔接,在工作中发挥出公益诉讼、非诉执行和刑事追诉等检察职能的优势;要长效化协作,更多地开展涉水全领域回访和全方位交流工作,实现协作模式不断升级。 

  下一步,两家单位将按照方案确定的方向开展协作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协作、凸显合力,把“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做好、做优、做成江岸水生态资源保护品牌。

责编 李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