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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检察长”,武汉硚口解锁河湖治理新模式!

【字号:    】        时间:2022-04-07      

  本网讯(通讯员 林亮)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水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共同推进河湖生态保护,4月6日,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签发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明,区水务和湖泊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志涛,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柳,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李邦顺等参加会签座谈。

   

  会上,区水务和湖泊局总工程师李邦顺介绍了硚口区河湖长制工作基本情况,以及近年来硚口区在湖泊水质提升、汉江岸线整治、水源地保护等重点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要在协作机制签订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和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水域治理新的发展。

   

  刘星检察长表示,推动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是区检察院与区河湖长办形成河湖资源保护合力的重要标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监督与协作中凝聚思想共识;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在能动履职中构建河湖生态保护新模式;要持续深化协作配合,不断拓展协作机制的深度和广度,共同描绘“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生态硚口画卷。

   

  座谈会后,刘明副检察长、李邦顺总工程师分别代表区检察院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签订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具体职责和组织体系,确定了日常工作具体联络部门,制定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办案协作和联合督办“四大机制”,确立了宣传引导、实践创新等保障措施,为共同维护河湖生态环境,协同推进水环境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会后,与会人员前往硚口区汉江江滩四期,实地查看了汉江硚口段生态保护情况,对汉江岸线整治、水源地保护等情况进行了巡查。

责编 李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