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袁星)为加强醉驾案件综合治理,实现更好办案效果,4月27日,硚口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文斌一行前往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交通大队,召开“危险驾驶案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研讨会”,向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公开送达了危险驾驶案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硚口区检察院在办理危险驾驶罪案件中发现,醉驾行为人被不起诉后的教育惩戒力度有待加强。为提升民众交通安全意识,达到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该院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向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及时针对被不起诉人开展教育惩戒工作,并加强监督、反馈工作。
公开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从检察建议书的制发背景、数据分析、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公开宣读。随后,参会人员就该检察建议书的执行方式、行刑衔接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交流探讨。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副局长兼硚口交通大队大队长黄天立表示,这份检察建议书对于醉驾社会治理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将认真规范落实检察建议内容,并及时回复。
硚口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文斌表示,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危险驾驶罪被不起诉人参加教育惩戒活动,是体现行为人认罪悔罪态度的重要因素,也是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措施。检察机关将加强与硚口交通大队的密切沟通,继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确保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不断改进和完善对被不起诉人的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共同助力醉驾案件治理。
下一步,硚口区检察院将继续强化责任意识,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主动延伸办案触角,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平安硚口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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