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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一湖“两长”全覆盖 联合办案护生态

【字号:    】        时间:2022-06-13      

    本网讯(通讯员 常妍)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为了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涉水问题, “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应运而生,加强了检察机关同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组成了跨部门生态保护联盟,推动了河湖生态领域公益保护再上新台阶。

  2021年12月22日,黄陂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正式签约启动。该机制搭建了河湖管理行政监管与法律监督的有效衔接平台,通过加强各职能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争取将河湖环境资源保护问题解决在诉前程序,进一步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构建黄陂区河湖生态保护新模式。

  黄陂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以来,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河湖资源生态保护工作,主动担当履职,积极与水务部门深化协作,互动交流,依法推动河湖管护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常态化。

  2022年5月,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区河湖长办移送线索,汤仁海湖西南侧在建工地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入湖情形。收到线索后,黄陂区院与区河湖长办于5月25日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该建设项目工地存在2处集中工棚生活污水直排入湖。

  湖泊是重要的国土资源,有着调节河川径流、繁衍水生生物、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而生活污水直排入湖很可能造成湖泊污染,影响水质,甚至破坏湖泊生态系统。

  针对汤仁海湖存在的建筑工地生活污水直排入湖情形,黄陂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搭建平台,联合区河湖长办,邀请4家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召开了公益诉讼磋商会,明确责任,凝聚共识,促进共治。 

  “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从线索移送及办理、信息共享、业务支持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协作,建立了检察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的“打击、修复、预防”作用,形成了协调有序、配合有度、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湖生态治理新格局。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下一步,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抓手,与各责任机关深入开展业务交流,切实将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共同打造涉水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共同体,实现监督全覆盖,违法零容忍,协作联同,多赢共赢的局面!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