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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 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 ——东西湖区公检法司会签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合作协议

【字号:    】        时间:2022-07-04      

    本网讯(通讯员 肖小霞)为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公检法司化解社会矛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职能作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市域治理水平现代化,6月29日上午,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东西湖区司法局共同签署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合作协议》。东西湖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赵国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罡,区公检法司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区检察院刑检部门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会签仪式。
  会签仪式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易珍荣主持。
  会上,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肖小霞对《合作协议》制定的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东西湖公证处陈德荣主任介绍了《合作协议》中涉及到的公证程序等内容。区公检法司分管领导代表四家单位签署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合作协议》。随后,与会人员就《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大家纷纷表示,轻微刑事案件实行赔偿保证金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有效举措,也是保障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创新方式,有利于发挥公检法司各自工作职能,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赵国辉高度肯定公检法司为我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促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作出的努力,对下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凝聚思想共识,充分认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到对轻微刑事案件实行赔偿保证金制度不仅能有效破解“以捕促赔”以及被害人将办案机关作为高额赔偿“工具人”等突出问题,也有利于促成当事人的刑事和解,对司法机关正确适用刑罚、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增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合力。公检法司要协作配合、通力合作,该项制度才能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最大限度释放活力。三要加强探索和总结,将该项制度打造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东西湖经验。公检法司要以签订该合作协议为起点,继续结合实际办案工作认真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打造可推广、可复制、可示范的东西湖实践样本。
  
  会签仪式最后,区检察院周罡检察长对区委政法委以及公安、法院、司法局给予检察工作的大力支持以及合力推动赔偿保证金制度在我区落地生根表示衷心感谢。周罡检察长提出,在轻微刑事案件中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有利于实现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的平衡,有利于实现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重权利保障,是贯彻落实中央“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有效提升司法办案质效、促进平安东西湖建设的需要。公检法司要在落实该合作协议过程中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定期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会商,形成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共同为法治东西湖、平安东西湖建设贡献政法力量。
责编 李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