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丁江平)“严管对象是否能够适用该通知?”“根据文件精神,严管对象不能适用该通知。”这是2022年7月27日,新洲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在党员干部“下基层 察民情 解民忧 暖民心”实践活动中,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助力营商环境建设的一个片段。
2022年7月20日,武汉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顾玉梅检察长的重视下,新洲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结合工作职能,针对部分社矫对象反映的外出务工请假难的问题,及时与区社矫工作局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刑执检察官和社矫干部对该文件进行集中学习,吃透文件精神,发挥工作合力,以共同推动营商环境建设。
2022年7月27日,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韩冰和检察官助理丁江平、张红杰等人,冒着39°C的高温酷暑,来到新洲区社矫局,与新洲区司法局副局长吴爱琴及社矫局全体干警一道,以文件通读、学习讨论、难点分析等形式,对《通知》内容进行了认真研讨。学习会上,吴爱琴副局长表示,《通知》细化了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外出经商务工的程序和措施,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政策支持,有助于加强对社矫对象的管理和服务,解决部分社矫人员的后顾之忧,也为教育感化挽救社矫对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随后,刑执检察官们驱车近百里,分别前往新洲区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辛冲街道司法所、三店街道司法所和凤凰镇司法所等地进行《通知》精神的宣传和讲解。在烈日的炙烤下,汗水湿透了干警们的检察服,他们踏实的工作作风,耐心细致的宣讲,深深感动了司法所的同志。辛冲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刘珍说:“《通知》真是及时雨,平时我们遇到这种问题,因为缺乏依据,所以顾虑多,现在出台了新政策,我们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一定能够做的更好。”凤凰镇司法所所长江涛表示:《通知》的出台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体现了法律对社矫人员的‘温度’,做到了‘宽严相济’,我们一定会不折不扣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学习和落实,为社矫人员参与经济建设和改过自新作出新的贡献,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平稳有序的开展。
在此次活动中,刑执检察官们还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巡回检察,认真检查了各司法所的社区矫正人员台账、谈心谈话记录、学习教育培训记录等工作台账,对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每到一处,检察官们还反复强调,一定要把社矫人员的管理作为基层司法所安全和维稳工作的重点,按照上级要求,保持高度政治自觉,能动履职,切实做好社区矫正管理工作。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