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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走进庭审现场,“零距离”监督检察官出庭公诉

【字号:    】        时间:2022-09-27      

    本网讯(通讯员 陶熙)为充分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文件要求,进一步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规范检察办案活动,近日,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了2名人民监督员旁听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庭审活动,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庭审前,为了使人民监督员更好监督出庭公诉活动,检察干警主动与人民监督员沟通,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庭审注意事项,确保监督活动顺利进行。庭审中,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进行了严密论证、有力指控,并向被告人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人民监督员认真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对于检察人员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一系列活动进行了全流程监督。庭后,两位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的庭审表现以及整体庭审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人民监督员方海勤:“公诉人庭前准备充足,起诉书内容详实,证据充分,出庭行为规范、发表公诉意见到位。公诉人语言表达清晰,庭审中表现沉稳,展现了公诉人的风采

  人民监督员徐俊:“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提起公益诉讼,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担当、积极履职,共同守护长江母亲河。今天出庭的检察官仪表端庄,行为得体,文书规范严谨,不仅有理有据,而且在庭审现场用百姓语言精准解读法律术语,体现了高超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展现了良好的检察精神风貌

   

  人民监督员是检察机关审视履职行为的“第三只眼”,能够帮助检察机关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本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检察官出庭公诉活动,有助于促进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办案,助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下一步,该院将继续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各类办案活动,以实际行动做到让人民监督员“真监督”“建真言”。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