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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专职常驻”模式正式启动

【字号:    】        时间:2023-07-25      

  本网讯(通讯员 李鸿)“从今天起,这里就是3名侦协办常驻人员的办公场所,这也标志着检警协作迈上新台阶。”2023724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艳萍,第二检察部主任乐峰与常驻专班来到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正式启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专职常驻”模式。

  为贯彻落实本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相关工作要求,江汉区院召开党组会,研究选派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检察官配备2名辅助人员常驻侦协办开展工作,第一时间启动“专职常驻”模式,助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实质化、长效化运行。 

  正式入驻前,该院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艳萍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明确职责定位,解决好“为谁干”的问题。派驻人员要加强学习《实施办法》,吃透文件精神,确保工作“不跑偏”。二是明确监督重点,解决好“干什么”的问题。要持续完善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推动工作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三是明确方式方法,解决好“怎么干”的问题。通过学习提升素能,增强工作本领。探索和总结专职常驻监督模式的工作经验,要守住廉洁高线和纪律底线,履行好职责和使命。 

  常驻专班正式入驻后,检警双方就地开展交流座谈会。郭艳萍副检察长寄语常驻专班,进一步推动检警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共同提升指控犯罪的能力和水平。江汉区分局法制大队队长詹勇热烈欢迎常驻专班的入驻,并表示将全力支持配合侦协办的工作,借此破解长期以来执法办案监督中的难点,让监督协作更精准、出实效。 

  入驻当天,常驻检察官李鸿受理了江汉区分局姑嫂树派出所商请提前介入的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并就案件定性、移送审查起诉等问题提出意见。检察官通过审阅卷宗材料、查看监控视频、与侦办人员沟通案件情况,认为该案应以危险驾驶罪定性,并从客观行为、主观故意等方面向侦办人员详细阐明定性理由。经与第一检察部沟通后,常驻检察官向侦办人员建议该案以危险驾驶罪直诉江汉区院。 

  常驻成员们还在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郭方的带领下,参观升级改造后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深入了解公安机关讯问、询问、辨认等侦查行为、办案流程。 

  下一步,江汉区检察院将进一步优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各项工作机制,以“专职常驻”凝聚检警工作合力,让监督更有力,让协作更有效,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