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许力)8月2日,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硚口区司法局在区司法局共同签署了社区矫正对象数据核查共享机制方案。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副局长张俊勇、硚口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谢莉波、硚口区司法局政治部主任杨波参加签署仪式。仪式由硚口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秦川军主持。人民监督员刘静全程监督见证。
仪式上,硚口区司法局政治部主任杨波宣读了《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关于社区矫正对象数据核查共享机制的方案》。《方案》对数据共享流程、规范等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硚口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谢莉波表示,硚口区检察院将以此次机制共建为契机,聚焦社区矫正检察履职,深化与公安、司法局的联动协作。一是凝聚共识,充分认识共享机制对社矫工作的推动作用。建立三方定期核查社区矫正对象数据信息机制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具体举措,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体现和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还是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的具体措施。二是凝聚智慧,着力提升共享机制整体质效。对于发现的问题和案件线索,应当及时记载,固定证据,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以钉钉子方式进行整改,要在有效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中,共同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提升刑罚执行和效果。三是凝聚力量,保障共享机制深入推进。三方确定数据共享联系人员,明确数据共享授权人员以及权限和责任,探索建立联席工作会议机制,积极开展同堂培训、联合抽检、典型案例等活动,加强公、检、司三方良性互动。
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副局长张俊勇表示,定期核查能有效增强社区矫正监管力度,减少社区矫正风险隐患,有效震慑抱有违规侥幸心理的社区矫正对象,确保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水平公平公正。公安分局将全力配合定期核查。一是定期核查,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限范围内的出行情况、住宿情况、消费情况等活动轨迹信息数据动态掌握;二是及时追踪,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限内是否有轻微违法行动动态掌握;三是实施共享,除了每季度数据共享外,在重大活动、重要节点要进行临时数据共享,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四是严格保密,区公安分局不对相关信息备份、留存和存档,明确保密要求和保密责任,确保数据不外泄。
“公、检、司三家共同建立社区矫正对象数据核查共享机制,是政法机关对于优化社矫对象监管的有益探索,不仅表明了相关政法单位对于合力推进该项依法深入开展的决心和能力,也展现了检察机关通过法律监督和数字赋能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担当作为。” 人民监督员刘静表示。刘静期望,该项机制能够尽快落实落地、发挥效用。
下一步,硚口区检察院将与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一起,共同积极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助力硚口区社区矫正工作再上台阶,为平安硚口、法治硚口建设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