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毛润)盛夏长空群鸟翩飞,一江碧水满城翡翠。
8月15日上午,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青山区检察院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和湖泊局以及区农业农村局,成立“长江·青山湿地——生态环境公益修复基地”。
青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莉,区水务和湖泊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勇,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峥,区农业农村局综合科科长杨子建,以及青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出席仪式。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郝喜见,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秦隽,区八吉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林灿煌,以及市人大代表邓海龙受邀参加仪式。
张莉检察长为基地成立致辞,她表示,基地旨在“以理念创新提升治理实效”“以格局创新凝聚多元力量”“以模式创新推动系统治理”,着力打通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措施落到实处、打造“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新模式。同时,她指出,要以实干、实绩、实效,不断释放基地潜力、激发经济动力、绽放生态活力!
郝喜见处长表示,“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体现,下一步将通过激发基地效能,与各单位共同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努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难题,有力保护生态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基地的成立密切结合了辖区生态资源禀赋,体现了辖区生态特色!”参加仪式并见证基地成立的市人大代表邓海龙表示,青山区检察院联合辖区相关部门,探索成立生态环境公益修复基地,发展生态环境公益修复项目,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委托替代性修复等多种方式,为不同类型自然环境、生态系统提供全方位修复选项。“让侵权人身体力行参与环境修复,更有利于环境的修复与治理,以实现惩治违法犯罪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统一,助力辖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据悉,“长江·青山湿地——生态环境公益修复基地”是武汉百里长江生态廊道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展示了武汉推动绿色发展的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地通过建立健全生态损害赔偿诉讼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整合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与资源,力争打造武汉市集生态修复、科普教育、法治宣传功能为一体的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基地,形成生态修复“青山样本”。
仪式结束后,一行前往武钢一号高炉国家工业遗址公园,开展“益路同青 共建共治 护航绿水青山”全国生态日主题活动。
活动上,杨子建科长首先为大家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修复项目。“体现‘生态性、保护性、文化性、参与性、示范性’、促推‘公园化、特色化、本土化、融合化、多元化’”,他表示,该项目将按照“五性五化”的原则和理念,打造成为集林地保护与利用、湿地保护与修复、生态旅游为一体的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力争将基地建设成为现代化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多元共享的都市滨江休闲胜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湿地样板。
随后,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与相关单位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约定相关单位以改造修复湿地沟渠的方式,在基地开展环境修复;此外,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八吉府街道以及相关单位就三方修复协议亦达成共识。
最后,一行在武钢一号高炉国家工业遗址公园开展参观见学活动。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