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吴晓梦 侯静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最高检、省市院加强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青年干警素能,增强廉洁自律意识,11月中旬,经开区检察院组织青年干警对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职务犯罪案进行庭审观摩,并在庭审结束后举办“经纬读书日活动”,评议、研讨、总结经验,真正把“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落到实处。
“公诉人现在宣读起诉书.......”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对被告人犯受贿罪的事实进行讯问,并重点围绕控辩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高效规范地指控并证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过程。经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当庭对犯罪行为进行悔过。
此次庭审观摩,检察官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用典型、生动的例子,让在场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我院青年干警以案为鉴,强化自身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法纪意识,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绷紧纪律之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在该院的“经纬读书日”研讨活动中,承办检察官黄金钰对案件调查取证、庭前准备、案件争议焦点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介绍。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陈奕雄说:“本次的观摩庭审,让我受益匪浅。一方面,公诉人发表了条理清晰、精炼有力的公诉意见,就犯罪构成进行严密的逻辑论证,展现公诉人对于案件办理的用心以及专业,值得我学习。另一方面,庭审观摩给了我深刻的启示和警醒。作为一名检察官,要心存敬畏,始终守住廉洁办案底线,依法规范用权,守护公平正义。”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徐泉表示,举证质证是庭审的重要环节。公诉人围绕犯罪构成要件,从主体身份、受贿事实、综合证据等方面,对被告人的多次受贿行为逐一举证质证,精准把握案情重点,有力指控犯罪,展现了公诉人良好的法律素养、职业形象和庭审驾驭能力,充分履行了检察职能,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魏莱表示,无论权力有多大,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都承载着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决不能成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我们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政治部副主任周浩表示,此次庭审,全区重点部门负责人、区属国企班子成员参加旁听,是利用“案中人”警示“身边人”的一次生动廉政教育课。检察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应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检越往后越严的形势,秉持“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勤做“廉政”体检,依法规范廉洁用权,以过硬作风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第一检察部主任王丽主持本次活动并鼓励大家在工作中都要始终保持对检察业务工作的热爱,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赵红副检察长表示,最高检应勇检察长曾强调,刑事检察重在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随着员额制、庭审实质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多重叠加运行,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的标准更高、要求更多、作用更凸显,对公诉人的能力素质提出新的挑战,切实增强出庭能力建设迫在眉睫,对此她提出五点要求:
必须强化司法理念更新。提升出庭公诉水平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的必然要求,事关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民权益。公诉人要始终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出庭公诉工作不是简单的依法办理案件,要深刻领会到公诉工作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
必须做到方法得当。加强诉前审查、自行侦查和提前介入,在把好证据事实的法律基础上,明确诉辩焦点,做好风险预案;强化庭前准备,注意查漏补缺,提高对案件的证据审查、法理分析、逻辑论证、出庭指控以及临场应变能力;通过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为社会公众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让人民群众行有所止。
必须注重实案、实战。要重视实战提升,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练兵活动,扎实锤炼基本业务素能;要注重以案代训,对青年干警压实任务,提高对不同类型案件的证据审查能力和出庭公诉能力;聚焦庭审实质化,研究讨论庭审难点,注重整体质量,将评议公开庭工作做实。
必须强化数字检察意识。树立检察大数据思维,切实增强掌握运用大数据的主动性、自觉性;在庭审中充分运用多媒体示证等方式,通过直观、清晰、准确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庭审质效;善于借力、凝聚合力、共同发力,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检察工作中的作用。
必须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既是一场生动的廉洁自律公开课,也是我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一次生动实践,希望大家不断提升政治素能和业务素能,既要把好案件审核关,也要时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本次庭审观摩活动,通过“现场观摩+庭后 评议”的模式,起到了“一人‘上课’,多人受益”的效果。切实提高了该院检察干警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和水平。下一步,经开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多样化岗位练兵,强化实战演练,在办案实践中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推进检察队伍高质量发展。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