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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坚持树牢“检察产品”意识 以高水平业务管理促进高质效履职办案

【字号:    】        时间:2024-02-29      

  本网讯(通讯员 干晋)2024年2月26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江岸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以《坚持树牢“检察产品”意识 以高水平业务管理促进高质效履职办案》为题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加强检察业务管理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题中之义和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在市院的精心指导和大力帮助下,该院牢牢把握高检院有关加快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努力探索、积极创新,坚持案件管理与办理并重,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转变理念明晰权责,构建四个维度立体化管理格局

  一是全面及时开展宏观管理。科学运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月调度会、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等机制,由检察长在全面掌握检察业务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整体部署、重点督导,切实做到检察办案的重点和短板在哪里,检察业务管理就跟进到哪里。 

  二是立足日常落实自我管理。通过督促办案组定期整改专项问题、通过部门例会解决办案中的多发问题、通过检察官联席会严把疑难案件办理关,做到寓管理于办案、边办案边管理、以管理促办案。 

  三是规范高效抓好专门管理。案管部门持续做好收送案审核,严把业务数据质量关,及时开展监督提醒,全程跟踪法律监督线索移送,稳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确保司法办案顺畅高效。 

  四是多方联动推动协同管理。切实加强业务部门、综合业务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以工作提示、数据交换等形式,完成好人员考核、档案管理、舆情监控等事项,形成管理闭环。 

聚焦个案紧盯重点,立足职能做实高水平微观管理 

  一是流程监控做到及时到位。坚持全程管理与重点监控结合,人工管理与智能监控并重,围绕当事人权利义务保障等领域,以口头提醒或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等方式有效提升办案程序质量。 

  二是案件质量评查确保深入客观。由资深检察官轮值担任评查员,全年开展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共8次,评查案件400余件,形成专门评查报告提交检委会审议。

 

  三是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持续加强人民监督员、听证工作,确保“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

 

  四是数字赋能提升管理效能。研发并升级数智案管平台,对案卡填录质量、办案时长等问题进行实时监督。该项目获评全省政法智能化建设十佳项目成果。 

加强引导注重融合,着力抓好检察专业化队伍建设 

  一是推动管案与管人相融合。加强案件管理部门与政工人事部门的工作对接,统筹办案质量评价项目与检察人员考核机制,将案卡填录质量、办案流程规范等项目融入对“人”考核,实现两类评价同向发力、相互结合。 

  二是推动检察业务管理与落实司法责任制相融合。针对在业务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形采取不同监督方式。在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的同时,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积极承担业务管理主体责任,引导办案人员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 

  三是推动检察专业素能培养与人才队伍建设相融合。对在业务管理活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事例线索,案件管理部门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协作,做好培育总结,在案件评查过程中筛选优秀文书并进行集中讲评,引导干警逐步提升法律文书质量。 

  今后,该院将以持续推进一流基层院建设为目标,持续树牢“检察产品”意识,将高水平业务管理落实到每一个检察环节,进一步优化理念、完善机制、提升能力,以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推进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