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凯)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帮助和引导社矫对象适应社区矫正,从而更好地回归社会,新洲区检察院联合区社矫局,创新管理手段,变社矫对象单独入矫为集中入矫,并于3月25日在区社矫局举行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入矫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新洲区社矫局局长郑全刚主持,新洲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和区社矫局全体人员参加仪式。
按照法定程序,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首先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宣布了社区矫正期限,告知其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等内容。刑执检察官孙冬秋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监督管理意见,告诫社矫对象要珍惜社矫机会并认真对待。
“我在此庄严宣誓,悔罪伏法,痛改前非,接受矫正,遵守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志愿者监督,改造自己,重新做人,做一个对社会、他人有益的人……”。紧接着的入矫宣告仪式庄严有序,有的社矫对象在亲人的陪同下,在宣告时不禁流下了眼泪,这泪水中包含的既有对曾经犯错的悔恨,也有得到法律宽容后的感动。这种集中入矫的方式,也让在场的每一个社矫对象通过观摩他人悔过的场景来反省自身,增强了其积极改造的决心。
随后,社矫对象在各司法所司法社工的带领下前往新洲区问津书院,旨在通过感悟问津书院所承载的传统文化内涵,来引导社矫对象积极参加教育和公益活动。一路上的绵绵春雨似乎也在提醒着社矫对象,只要积极接受矫正,崭新的人生也将破土而出。
在问津书院,导游带领社矫对象系统地参观了书院的讲堂、正殿等各个部分,详细地讲解了“孔子使子路问津”的典故,并介绍了书院在弘扬儒学、传播知识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在场的社矫对象都认真地聆听着,自始至终都保持着良好的秩序。此时此刻,他们虽然曾经触犯过法律,但在司法机关的挽救下,面对未来的人生重新“问津”,他们渴望顺利回归社会,重新开始人生和命运新的起航。社矫对象小游因非法狩猎触犯刑法,在和刑执检察官交流时,他激动地说道:“在检察官的教育下,我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并自愿认罪认罚,我一定会好好珍惜司法机关给我社区矫正的机会,以后做一个环境保护者!”
入矫教育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环节,一个庄重且有意义的入矫仪式可以为规范社区矫正秩序打下良好的基础。下一步,新洲区检察院将继续联合区社矫局,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第一课”教育,在树立社区矫正工作严肃性、权威性、规范性的同时,不断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遵法守规,约束自身行为,培养社会责任感,成为守法公民,打造一张新洲社矫工作的“问津”品牌。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