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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化解合力 强化诉源治理 ——江岸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出台《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方案》

【字号:    】        时间:2024-05-28      

  本网讯(通讯员 陈柳芝)5月24日上午,江岸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共同举办《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方案》的签约仪式。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华勇,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屹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江,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万青参加此次联席会议。

  会上,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共同签署《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由区检察院牵头拟制,从注重源头预防、强化行政争议化解、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等方面细化措施,强调在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指导下,充分发挥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各自职能优势,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联动,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完善行政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共同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构建多元协同的诉源治理格局。

  签署《方案》后,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华勇,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屹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江,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万青共同为“江岸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揭牌。 

  随后,区委政法委就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召开工作部署会。 

  会上,区检察院介绍了该院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情况。行政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责无旁贷。江岸区检察院积极支持、参与、推动《方案》各项机制的落实:一是积极充分履职,推进诉源治理,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二是加强内外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形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合力。三是坚持诉讼内外监督“双轮”驱动,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功能,以检察监督推进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助力江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华勇指出,《方案》的签订以及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挂牌是对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机制的重要完善,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助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江岸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他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协同联动聚合力。坚持党委领导,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主力军作用,积极整合资源,形成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多元协作共治;二要立足工作实际,以真抓实干出成绩。在老百姓和行政机关之间搭建一个便捷、高效、专业的争议化解平台,引导帮助争议双方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化解矛盾;三要推进源头治理,以多元化解促和谐。把行政争议尽可能地化解在诉前,强化以“调”促“和”,持续深化行政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切实降低诉讼增量、信访增量。 

  下一步,江岸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会同江岸区法院、江岸区司法局认真落实《方案》内容,进一步强化行政案件的诉源治理,切实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