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龙入榕)为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行政权力监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7月10日,硚口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共同召开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座谈会,并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办法》。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硚口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硚口分局、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的相关负责人及人民监督员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硚口区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丁立主持。
会上,硚口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星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朝晖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办法》。《办法》共十八条,明确了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联席会议、同堂培训等方式,实现法律共研、争议共调、滥权共管的要求,还规范了数字化建设、案件评查、行刑反向衔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工作。
随后,硚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树龙从行政检察职能、行政检察案件办理以及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等方面详细介绍了区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各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对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建立衔接机制予以充分肯定,并结合自身业务领域、工作实际,围绕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工作协作配合、行政争议化解等方面做交流发言。人民监督员代表也期待在衔接机制建立后,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加强沟通配合,推动执法尺度和标准的统一,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是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及全区各执法部门共同的愿望。成功会签衔接机制,是连通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的协作‘链条’……”
“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的构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战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举措……”会议最后,刘星检察长进行了总结发言。
围绕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后续开展,刘星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法治硚口建设;二是找准衔接结合点,确保检察工作实效;三是着力强化工作举措,构建双赢共赢格局。
下一步,硚口区检察院将深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推动《办法》提出的各项机制落实见效,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共同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为硚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