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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青蓝结对 在法治薪火中捕捉精神坐标

【字号:    】        时间:2025-03-25      

  本网讯(通讯员 何悦)汉阳区检察院树牢全局人才观、全员人才观,深耕细作“阳检有曰”育才工程,创新检察实务导师制度,“一对一”制定培养计划,探索形成在学习中淬炼、在履职中历练、在实战中锻炼的专业化人才建设体系,帮助检察新人走好职业生涯第一步。2024年8月,6名青年干警与6名检察业务骨干跨部门结成师徒,传承精神,共赴成长。半年过去了,让我们听听师傅和徒弟们在这个过程中都有哪些收获和感悟。

学员:何悦


  去年8月,我与我的导师李炜主任签订了结对协议,细数这半年来我和李主任的师徒导学心历,回看我们当时签订协议的初心和目标,我想我们是在脚踏实地、认真执行。 

导师制带给我什么?

让我找到“双向奔赴”的成长方案

  刚转正时,我时常能感受到一种“成长的割裂感”——在办案组内,我能跟随检察官学习证据审查、出庭公诉的实战技能;但一到案件质量评查、典型案例、检察建议撰写时,面对卷宗里隐藏的程序瑕疵或理论转化难题,总显得力不从心。我渐渐意识到,想要真正成长为“高质效办案”的检察人,不能只埋头于部门内的“一亩三分地”,更需要跳出业务条线的局限,用更开阔的视角审视案件。当我在导师指导下撰写的典型案例被市院评为精品案件、撰写的论文得到发表时,更深刻体会到这种检察理论与办案实践的“双向奔赴”之美——理论研究不是办案的装饰品,而是提升案件质效的钥匙;而办案实践也绝非理论的绊脚石,恰恰是孕育检察智慧的沃土。

导师制教我如何学?

在目标导向下明确方法、脚踏实地

  结对时,导师与我共同从法律功底、文书写作、案例培育和法律研究等方面制定了大方向和小目标:定期指导文书、培育两个典型案例、完成一篇调研报告或论文。这半年来的学习也让我体会到,目标的实现不仅需要方向指引,更需要科学的方法和踏实的行动:

  一是在导师引导下将“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探索”。例如,在确定论文选题时,导师先根据我的办案经历和院内调研数据,列出常见案例中的实务争议点,在这些主题的引领下让我去反观实践,我发现大量案例中存在着“帮信罪违法所得处置标准模糊”这一问题,也向导师确定了我的研究意向,导师也基于这一选题向我提供一些最新的研究资料和可以展开思考的角度,这些问题在我心中生根发芽,顿时激起我的求知欲,我也从纸面“解题”到实践“刨根”,主动对比翻看了全国100多个案例,研读了从违法所得到帮信罪各个领域的相关研究,让单一的任务发展成多角度、系统化的探索过程,理论研究也不再停留于培养要求,而是真正转化为破解办案瓶颈的自觉需求。

  二是在师徒的良性互动中落实目标、查补短板。明确阶段性培养任务后,我和李主任一起商定阶段完成时点,例如案例修改、论文写作估算初稿时限,既考虑办案高峰期的工作强度,也保证研究连贯性,保持张弛有度的培养节奏。在任务进行的过程中,我也会保持与导师的联系,提交自己阶段性的成果,李主任会及时提供帮助和具体的指导,“精准滴灌”式的指导使我能透过一个资深业务能手的视角清晰看到自己的不足,找到改进的“关键”,提升学习的质效。

  三是在办案与培养的共生互促中做好规划、锤炼能力。首先在心态上要接纳培养同样是个人发展的目标,需要利用工作之外的时间保持学习和总结,这不仅是提升办案质效的必经之路,更是作为新人实现跨越式成长的关键路径。在日常工作中,要养成发现问题、积累经验、梳理总结的习惯,将审查报告撰写与案例素材积累同步进行,把文书制作过程变为类案规律提炼过程;在案件讨论会上积累“法律适用分歧焦点”,将实务争议归类为研究选题;在出庭预案准备时系统梳理“辩护高频论点”,使实战经验沉淀为一种研究资料。在有效的时间利用和规划后,办案和培养任务并行不悖甚至共生互促,而我也发现,办案与培养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而是互为支撑的必答题。

导师是什么?

在法治薪火中能捕捉的精神坐标

  导师,不仅在于制度层面做到“传帮带”,更在于让我在职业生涯起点就能找到可捕捉的精神坐标。如果说业务能力是看得见的成长,那么从李主任言传身教中传递的职业精神和法治态度,则是浸润心灵的永恒滋养。那摞在导师办公室堆积如山的专业书籍,是他“甘坐板凳”手不释卷的注脚;定期向我发送的最新司法解释、理论调研资料,传递着“学无止境”的工作态度;用案件评查标准审视每一起案件、审查每一份文书背后的孕育价值,诠释着“求极致”的标准模样;工作之余耐心对我论文逐句推敲,让我懂得检察人的匠心不止在法庭;面对我的不自信与焦虑,他总用他的方式影响并感染着我,“专注投入,功不唐捐”。我想这就是导师所带我翻阅的那些比法律文书更重要的“人生卷宗”。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