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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策群力 共商2022年服务营商环境良策丨武汉市检察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

【字号:    】        时间:2022-02-18      

   

  本网讯(通讯员 黄丽诗)2月16日上午,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高校、行业协会等受邀参会,共商2022年服务营商环境良策。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卫宁主持会议,市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王小英、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晶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参会。

   

  会上,李晶向与会代表通报了2021年武汉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数据,介绍了武汉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开展涉市场主体“一案一研判”和案件标注的工作情况。

   

  王小英介绍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案件办理的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阐述了对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和参与社会治理“三位一体”的工作理念及相关建议。市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张丽蕊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办案效果等方面作了进一步交流。

   

  “近年来,武汉检察机关为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很多努力,也产生了较好的服务成效。”湖北省人大代表、武汉市政协委员、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宫步坦肯定了武汉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和成绩,并针对2021年湖北省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中“建立涉市场主体案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机制”的要求,建议检察机关探索“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委托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加强与发展成熟的公益性组织合作,发挥第三方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独特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武汉科技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常务理事刘斯凡作为人民监督员代表发言。他对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委托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这一方式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交流。

   

  陈卫宁副检察长对人大、政协、法律从业者、高校等社会各界代表对武汉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在讲话中指出,新的一年,武汉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引入委托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的工作机制,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延伸阅读】

  关于涉市场主体开展社会调查的相关解释

  1、武汉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个必须”于2021年5月在武汉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会上提出。其中明确指出,武汉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必须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开展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

  2、“一案一研判”:检察机关需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开展“一案一研判”工作,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开展必要的社会调查,深入了解涉案企业的经营状况、纳税就业、技术创新、社会贡献度等情况,主动听取主管单位、监管部门等意见,结合案发背景、原因、具体情节等,全面分析、研判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可能受到的影响和风险。

责编 李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