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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检察长接待,零距离倾听群众心声

【字号:    】        时间:2021-12-27      

  本网讯(通讯员 冯畅202112月22日上午8:30,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号国准时坐到该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信访接待窗口前,开始接待来访群众。 

  “您这边坐,不急,有话慢慢说。您今天过来有什么诉求?”魏检刚一落座,一位情绪有些激动的来访群众在律师陪同下走进了信访大厅。 

  律师介绍,他的当事人刘某某与犯罪嫌疑人发生争执,该案移送审查逮捕后,本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刘某某对此不服,今天过来就是想问个清楚。 

  为什么他把我打成了轻伤二级,检察院还对他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刘某某在一旁激动地说道。 

  认真倾听了诉求后,魏检立即安排查询该案承办人、基本案情、案件处理结果等信息。得知该案是以构成正当防卫为由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魏检向刘某某和他的律师耐心解释道:“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我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以不构成犯罪对犯罪嫌疑人幸某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见刘某某情绪有所平复但仍面露疑惑,魏检当即表示:“我们马上通知案件承办人到信访大厅来,一起就案件办理情况跟您解释。 

  随后,魏检和承办检察官及值班律师一起,围绕刘某某及律师提出的案件事实、诉讼程序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进行全面释法说理和耐心解答。沟通近一小时后,刘某某仍坚持表示对于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难以接受。 

  为进一步打消刘某某的疑虑,魏号国当即要求陪同接访的第五检察部主任乐峰于近期召开公开听证会。“当事人对于这一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我们要通过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发表听证意见,尽最大努力解开当事人心中的心结,保证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听到这一答复,刘某某表示愿意相信并等待,后满意离去。 

  送走第一位信访人,门外传来聚众喊口号的声音,一起合同诈骗案的二十余名被害人集体来院上访。没过多久,三名神情焦急的信访代表进入信访大厅,“我们今天来就是要一个答复! 

  你们先不要急,有什么事情慢慢说,对于你们合理的诉求,我们一定会依法公正处理。”魏号国一番亲切的话语,稳定了三位代表的情绪。 

  听完三人诉求,魏号国安抚道,“你们的要求我听明白了。因为案情复杂,我们会责成相关业务部门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后,尽快给你们答复。同时,他要求控申部门尽快与办案机关取得联系,了解该案处理情况。最终,三名信访人在接待记录上签下满意后离开,门口聚集的群众也陆续散去。 

  当日,魏号国检察长一共接待来访7件30余人,他耐心倾听每一位来访者的陈述与诉求,耐心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听了您的解释,我心底的疑惑总算搞清楚了,谢谢。当最后一位来访人在信访记录上签下非常满意后离去,魏检郑重叮嘱在场检察官:信访无小事,件件系民心。面对群众时一定要多一些三个效果的考量,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用真情落实群众信访,努力做到案件事了人和,让老百姓多一些获得感。 

  “检察长接待日”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下访接待工作部署的重要体现,也是落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通过“一把手”接访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和突出信访问题化解,增强检察机关矛盾纠纷化解的效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