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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暖民心

【字号:    】        时间:2022-09-28      

  本网讯(通讯员 李昱)9月27日下午,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就张某、李某(化名)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拟不起诉听取各方意见。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莉主持,邀请人大代表、律师、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案件当事人参与听证。
  今年7月,张某、李某带着锚竿和锚钩来到长江武汉青山区段某轮渡码头附近水域(禁渔区),通过不断甩竿拉钩,使锚钩刺入鱼体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捕获1条重0.186千克的翘嘴鱼,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认定,二人使用的工具属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
  在张莉检察长的主持下,听证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案件承办检察官李昱介绍了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就该案法律适用、不起诉理由等进行阐述,并将禁渔期、禁渔区和禁用工具的概念进行了解释。
  “经审查,张某、李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其行为符合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鉴于张某、李某因爱好钓鱼而实施了不具有生产性、经营性的非法捕捞行为,主观恶性较小,所捕捞的1条渔获物重0.183千克,属普通鱼种且价值较低,对水生生物资源的危害较轻,二人自愿认罪认罚,不存在其他从重情节,承办人建议对张某、李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随后犯罪嫌疑人及侦查人员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分别说明情况。张某、李某在听证会上对自己所犯下的错误深刻反省,真诚悔过,希望能有机会改过自新,做守法公民。侦查人员从案件侦办经过、发案原因、案发后处理情况等角度发表意见。三名听证员向犯罪嫌疑人和办案人员进行了提问。
  参会的听证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进行评议并发表听证意见,他们从各自不同角度分别详细阐述了理由,均认为本案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办案过程公开透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检察长主持此次听证会,形式非常好,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有利于释法说理,这也是司法公开公平公正的体现。”听证员倪萍表示。 
  “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决策,希望通过此次公开听证能够让你们树立起保护长江、珍惜生态资源的意识!”最后,张莉检察长结合案情进行了释法说理,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进行了训诫,并对本次公开听证进行了总结点评。
  张莉检察长表示,检察听证作为检务公开的重要制度,听证员的意见是检察机关依法作出决定的重要参考,通过听证将办案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不起诉权的正当行使,有利于增强司法的公信力,既感化、教育犯罪嫌疑人,又能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对长江大保护、十年禁渔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抓好公开听证工作,主动搭建听证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办案透明度,切实践行司法为民,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见可感。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