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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增殖放流 法治守护生态之美——新洲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公益宣传活动

【字号:    】        时间:2024-06-07      

  本网讯(通讯员 汪康)今年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为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当天上午,新洲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在新洲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基地开展2024年“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美丽新洲我是行动者”增殖放流活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全程参与。

  活动开始,新洲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秋生致辞,他表示,此次活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充分发挥保护环境资源检察职能作用,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现代化和美丽新洲建设的具体行动,对推进长江大保护、改善新洲区水域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具有重要意义。伴随着一片掌声,沈秋生宣布增殖放流活动正式开始。



  新洲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介绍,本次增殖放流活动还承担着对该院办理的多起犯罪情节轻微的非法捕捞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的教育作用旨在通过增殖放流这一方式,引导违法行为人加深对违法行为的认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高质效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随着近百万尾经检疫合格的脂鱼、青鱼、鳙鱼等鱼苗集中投放到长江水域,违法行为人实现了从“捕”到“补”的角色转变。增殖放流结束后,全体参与人员还开展了保护长江巡江实践活动。


  近年来,为守护辖区生态环境资源,新洲区检察院坚持“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从助力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入手,通过磋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听证、提起诉讼等多种方式,督促当事人以义务巡林、增殖放流等方式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对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生态损害的替代修复,用“看得见”的赔偿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警醒一片的目的。


  下一步,新洲区检察院将继续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联动,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为新洲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