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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来东西湖区检察院调研指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字号:    】        时间:2024-06-24      

       本网讯(通讯员 杨忠华)2024年6月19日上午,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忠良、区人大监司委主任委员张铭玉率领监司委委员、区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一行走进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专题调研指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等行政机关的分管领导受邀参会。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罡带领调研组一行及行政机关代表们走进该院数字检察指挥中心参观,实地了解该院数字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该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专项汇报。
       座谈会由区人大监司委主任委员张铭玉主持。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亮从服务中心大局、强化机制协同、加强能动履职、推进系统治理四个方面向调研组专题汇报了该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情况,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随后,各行政机关代表围绕与区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沟通、协作、检察建议整改办复情况,以及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展开了热烈讨论。
       与会的人大代表从各自职业领域的专业角度出发,针对汇报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对如何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提出了很多宝贵建议。
       人大代表汤晓雷认为,检察机关和环保领域职能机关应当充分认识到辖区存在的环境风险,对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等新出台法律法规加强学习和执行。
       人大代表温智杰说:“今天来到区检察院大数据中心参观让我对检察职能有了全新的认识,从以前‘等案来’到现在‘办案去’,检察机关主动履职作为,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了贡献。希望检察机关也可以建立类似市民热线的收集群众投诉端口,充分发挥线索收集功能。”
       人大代表林峋建议,在刑事案件批捕、取保等办案前端阶段,让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以获取刑事责任的从轻,不仅能及时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也能对当事人起到更强的警示教育作用。
       人大代表贺超建议,检察机关应在水环境治理、噪声治理等方面持续加强履职办案,对于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监督要形成合力和长效机制,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起到保护公益目的。
       该院周罡检察长总结表态,此次视察调研对于发挥检察职能、开展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充分吸收各行政机关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继续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并做好人大代表回访和反馈,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最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忠良对该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区检察院主动作为,大胆创新,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教育和预防等手段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