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硚口区检察院启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

【字号:    】        时间:2024-07-15      

   本网讯(通讯员 许力)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要求,提升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质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7月10日,硚口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在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召开。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文斌,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波,巡回检察组成员,社区矫正管理局人员,各司法所负责人,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

   

  会上,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秦川军宣读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实施方案,介绍本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时间、巡回检察组成员、工作内容及工作方式等。

   

  杨波主任介绍了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并对配合做好巡回检察工作作表态发言。杨波表示,将按照本次巡回检察方案要求,认真准备、全力配合,对于发现的问题,将深入研究分析,以最严肃的态度、求极致的作风、快狠准的措施,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巡回检察成果。

  

  吴文斌副检察长对本次巡回检察工作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必须能动履职,通过巡回检察推进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的健全,促进社区矫正执法改进提升,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实效,以“剖麻雀”的方法来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推动刑事执行案件质效和检察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二是注重把握对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人员跨区域活动与变更执行地的审批、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人员精准管理的监督,同时,根据要求重点检查派驻检察履职情况,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全面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三是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协同配合。巡回检察涉及较多司法所,要加强与派驻检察室的沟通联系,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实时交换相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提升工作效率,促进取得良好的政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必须严格遵守检察机关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不得泄露工作秘密,扩散尚未公开的工作情况。对相关问题应当发现而未发现、发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等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动员部署会后,巡回检察组立即对区社区矫正开展检察,摸清所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底数以及各司法所负责监督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对司法所建立的所有在册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进行检查。

  下一步,巡回检察组将以勤奋敬业的工作作风和求真务实的专业精神,高质量完成此次工作任务,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确保此次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