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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酒驾检查在高架桥上逆行 司机获刑一年半

【字号:    】        时间:2024-10-15      

  本网讯(通讯员 田第潘)为逃避酒驾检查,武汉一司机刘某,竟选择在高架桥(城市快速路)上强行调头,逆行逃逸。近日,刘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刘某与他人饮酒后,于次日凌晨驾车在武昌某高架桥上行驶。在下高架桥路口,刘某看到前方有警察设卡查酒驾。为逃避检查,刘某在高架桥上调头逆向行驶。途中,刘某遭遇警车拦截,其减速后强行挤撞警车通过,造成警车多处受损。随后,刘某继续逆向快速驶离高架桥,期间未造成其他人员车辆损伤。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刘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刘某为逃避酒驾查处,在普通醉酒状态下,在城市快速道路上强行掉头,逆向行驶,在明知警车拦截情况下挤撞通过,致使警车受损。而后刘某也未停车配合调查,在其逆行逃逸过程中,致使多辆对向快速行驶的车辆存在明显变道、避让动作,其行为已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等公共安全带来了现实的、紧迫的、具体的危险,其行为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武昌区检察院以刘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最终,刘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检察官提醒,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酒驾醉驾,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而为逃避酒驾检查逆向行驶,更是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危险,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