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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硚口检察办理短视频贩毒案

【字号:    】        时间:2025-01-21      

  本网讯(通讯员 李斯琦)近年来,随着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网络短视频平台用户通过短视频引流、进而“直播带货”,这成为最热门的商品交易方式。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短视频平台进行违法交易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近日,《法治周末》记者从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办理了一起通过短视频平台贩卖毒品的案件,经该院提起公诉,两名被告人已因贩卖毒品罪获刑。1月9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某知名短视频平台审核漏洞,该院向该平台的运营公司送达了检察建议书,以期推动对毒品犯罪的综合治理,构建更加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

视频直播中潜藏涉毒关键字

  2024年6月,涂某、刘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进行直播,以短视频引流的方式吸引吸毒人员,双方通过平台留言板或私信开展毒品交易。在此期间,两人多次向他人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弹。记者了解到,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在我国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此后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均依照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案发后,涂某、刘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24年10月被硚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两人被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决均已生效。

  “这些犯罪嫌疑人此前活跃于国内某知名短视频平台,利用平台的便捷性和隐蔽性,在平台制作、发布带有新型毒品交易暗示关键字的涉毒短视频,吸引他人观看,进而诱导对方购买涉毒烟弹。”硚口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张振认为,这对于短视频平台的用户,尤其是青少年用户的身心健康产生了潜在威胁。

检察官深入“问诊”发出检察建议

  “这种利用短视频平台开展毒品交易的案件,并非个例。”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为查明个案中的平台视频审核漏洞,梳理出类案共性问题,他通过全面审查案件书证,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整理出此类利用短视频平台交易毒品案件6件,涉毒视频的导流关键词22个。经平台搜索,检察官发现,与特定关键词关联的相关暗语更新迭代速度快,平台毒品交易的危害性持续存在。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办案检察官又前往该短视频平台的当地分公司走访,与其法务部门充分交流。

  “我们发现,该公司在短视频内容监管方面的机制不健全,短视频平台初审和动态监管措施不足,‘涉毒短视频’未能被有效拦截;同时,其举报机制有待完善,公众监督力量未激活,部分从业人员法律敏感性不高。”在检察官看来,该公司作为网络运营者,未及时更新短视频审核系统,未主动适应新型毒品的传播特点并作出有效调整,在履行法定管理义务方面存在疏漏。

  1月9日,硚口区检察院向该公司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结合基本案情、调查情况、相关建议进行示证、说理,建议该公司采取平台专项整治、强化短视频发布审核管理、创新多元监督方式、强化员工法治意识等措施,维护平台用户的权益和安全,构建更加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签收检察建议书后表示,这份建议书很及时,针对性很强,公司将认真研究落实,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开展整改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回复检察机关。

  “我们将继续跟进这份建议的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推动检察建议落地有声。”硚口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熊玉桥表示,该院将继续以类案为抓手,提高法律监督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推动毒品犯罪的综合治理,以高质效办案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