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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200公里 黄陂检察依法监督收监执行

【字号:    】        时间:2025-01-24      

  ​​本网讯(通讯员 徐晗)2025年1月16日清晨,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与黄陂区公安分局民警一同开启了一场特殊的行动——将罪犯张某某送入200公里外的平湖监狱医院收押治疗。

  2023年3月28日,张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2024年4月23日,张某某以其身患脑梗、偏瘫、中风等疾病为由,向黄陂区人民法院书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经诊断鉴定其所患疾病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黄陂区人民法院拟作出对张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并依法向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征求意见。

  收到黄陂区人民法院征求意见后,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展开深入调查。办案检察官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实地走访张某某居住地村委会,广泛收集信息;并与张某某本人及其家属面对面沟通,全面了解情况。

  调查中发现,张某某涉案金额巨大,既未主动退出犯罪所得,也未缴纳罚金,缺乏认罪悔罪表现,其行为所造成的的社会危害性严重。办案检察官判断,若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极有可能产生更大的社会危害。于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办案检察官向黄陂区人民法院提出建议对张某某不予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

  黄陂区人民法院依法采纳检察监督意见,对张某某作出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为拧紧暂予监外执行“监督阀”,彻底解决张某某收押执行“最后一公里”这个难题,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力、多措并举、强化协作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先后向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汇报,协调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派驻琴断口监狱检察室的大力支持,再次组织对张某某进行病情诊断检查,确认其符合平湖监狱医院收监治疗条件。黄陂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多次组织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等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商讨收监具体方案。

  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历时7小时,跨越200多公里,依法将张某某送至荆门市沙洋县平湖监狱医院收押治疗。

  黄陂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做实做细刑事执行检察,强化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查,切实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刑罚执行权威性和司法公信力。下一步,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守法律监督职责,严防“纸面服刑”,以严谨的态度、专业的能力、为民的初心,守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