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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一起抚养费纠纷 “支持起诉+司法救助”背后的司法温度

【字号:    】        时间:2024-10-08      

  本网讯(通讯员 田第潘)近日,武昌区检察院坚持依法一体履职,就一起抚养费纠纷支持起诉,并同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残疾人张云(化名)发放司法救助金6000元,以缓解其经济压力。

  张云出生于1990年,经诊断为先天性脑瘫,并被认定为二级肢体残疾人。1999年5月,张云父母登记离婚后,张云一直由母亲抚养。如今,张云母亲也患病,两人仅靠申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维系生活,经济特别困难。现张云虽成年,但系不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张云父亲应当向其支付抚养费。但张云父亲未向其支付1999年5月至2005年2月以及2008年6月至今的抚养费。

  今年7月,张云向武昌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经审查,张云因身体情况,维权能力十分有限。该院受理其支持起诉申请后,询问了张云及其母亲,审查了张云提供的其父母的离婚证、武汉市儿童计划免疫证、残疾人证、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等资料,核实了其家庭状况、残疾等级及抚养费需求等信息。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检察官引导张云母亲向民政局调取了离婚协议,确认了张云父亲在离婚后未尽抚养义务的事实。

  在确认张云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后,武昌区检察院积极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等支持,依法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

  考虑到张云面临的实际生活困难,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及时与控申部门进行沟通,采取支持起诉和司法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张云申请并发放6000元司法救助金。

  “抚养费支付问题,关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切身利益,也关乎社会对于家庭伦理道德的认知。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有利于强化弱势群体权益保障,也是做实检护民生的应有之义。”承办检察官表示。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