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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历时400余天的重逢 一起抚养权拒执案背后的法与情

【字号:    】        时间:2025-08-19      

  本网讯(通讯员 田第潘)“孩子说没见过大海,下周我准备带孩子去看看海。”在武昌区检察院办案区,经历了400多个日夜的分别,小航(化名)终于回到了母亲白某的怀抱。近日,武昌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关于抚养权交付执行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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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张某与白某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小航由母亲白某抚养,张某享有定期探望权。判决生效后,张某因不舍孩子,拒不将小航交给白某抚养,甚至长期将孩子带至外省藏匿。白某多次沟通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某仍拒不配合,致使判决无法执行。2025年4月,法院对张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执行完毕后,张某依旧拒绝将小航交由白某抚养。法院将该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7月,检察官在开展拒执案件线索专项排查中发现了该案线索,并及时与公安机关、法院进行沟通。经研判,该案中张某的行为已不再是简单的“家务事”,已对司法秩序造成了破坏,符合立案标准。随后,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8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武昌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受理该案后,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基础上提审张某。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张某态度坚决,表示这是自己的家事,执意不愿交出孩子。

  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考虑到抚养权纠纷的特殊性,且孩子年龄尚小,若简单对张某一捕了之,很难实现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更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带来负面影响。

  秉持法理情相统一的司法理念,承办人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一方面讲清“法理”,向张某阐明抚养权不仅是家庭内部的事,因其负有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抚养权交付义务,经司法拘留仍拒不交付,致使判决无法执行,也是对司法秩序的破坏,触犯了刑法的底线。另一方面讲明“情理”,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父母与孩子间的纽带不会割裂,孩子成长过程中父母的角色都很重要;同时,若执意拒绝交付抚养权,还会给孩子做出一个不遵纪守法的错误示范。

  在检察官的教育引导下,张某说出了自己的顾虑:害怕不能时常见到孩子。检察官表示将与白某进行沟通,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切实保障张某的探视权。张某表示愿意配合交付抚养权,并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官随即约见了白某。白某承诺会确保孩子健康幸福成长并保障张某的探视权。经过检察官与执行法官共同协调,在法院执行局内,张某家属将孩子交给了白某。

  鉴于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逮捕阶段积极配合交付抚养权,并取得了白某谅解,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检察官对张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为使张某、白某就抚养事宜达成一致,检察官将张某与白某及双方家属约至检察院。经过“促膝长谈”,双方解开了“心结”,表示愿意共护孩子成长。这起历时两年的抚养权僵局得到了圆满解决。走出检察院大门时,张某握住检察官的双手,动情地说:“如果早日碰到你们,我们或许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始于办案,但不止于办案。这次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与维护司法秩序的检察履职,体现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不懈追求,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情怀坚守,展现了新时代检察人守护公平正义的笃行担当。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