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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庭为镜淬精兵 评议赋能提质效——省检察院评议组赴武汉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字号:    】        时间:2025-09-29      

  本网讯(通讯员 胡珣 沈月桂)9月22日至26日,根据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安排,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夏红率该院第一评议小组,到武汉开展了为期五天的出庭评议活动。评议组通过旁听庭审、集中评议等方式,对武汉市检察机关出庭公诉能力建设进行全面检验,以评促建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十余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基层院院领导及刑检部门干警参加活动。

  本次评议选取了武汉市检察院、江汉区检察院、汉阳区检察院、武昌区检察院、洪山区检察院办理的5件一审公诉案件开展听庭评议,案件类型涵盖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五个刑事检察条线,全面考验武汉市检察机关在不同类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中的整体水平。

  庭审中,公诉人仪态端庄,语言表达理性平和,依法指控犯罪,庭审平稳有序,法理、情理相得益彰。

  庭审结束后,评议组以“一案一评议”的方式对听庭案件进行集中评议。评议组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结合,既肯定了优点,也从文书精进、庭审应变、法庭教育等角度精准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空间,真正达到了以评促改、以议促优的预期目标。

  受邀观摩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的表现给予充分肯定。他们一致认为,武汉市组织观摩的庭审中,公诉人在全面揭露、指控犯罪基础上,还用心开展了法理情相统一的法庭教育,让法治深入人心,维护了司法权威,彰显了法律威严。

  评议组成员、咸宁市嘉鱼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全省优秀公诉人李多锐指出:“公诉人需根据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庭审表现,灵活调整讯问提纲,及时补充发问,法庭辩论时直面争议问题,简洁有力回应,提升公诉人对庭审节奏的把控。

  评议组成员、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雪君表示:“公诉人需熟练掌握举证质证策略,通过优化举证顺序及完善多媒体示证,更加全面、清晰地展示涉案证据,进一步增强法庭教育的针对性。

  评议组成员、恩施州鹤峰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瑶瑶说:“公诉人需在审查报告中进一步细化案件争议焦点分析论证、严谨使用法律用语,严格按照最高检文书制作要求撰写起诉书。

  评议组组长夏红指出,此次评议活动是省检察院党组部署的重点工作,是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的重要举措,武汉市区两级院庭前准备充分,庭审效果整体较好。针对优化审查报告、撰写公诉意见书、讯问及答辩环节重点的把握等工作,夏红也提出了宝贵建议。

  接受评议的江汉、汉阳、武昌、洪山等基层院均表示,今后将举一反三,把评议组的指导意见转化为改进提升的具体举措,不断提升出庭支持公诉能力。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静对省检察院的评议指导表示感谢,强调评议不仅是对武汉公诉队伍的“集中体检”,更是宝贵的“现场教学”。武汉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提升办案质效为核心,将评议意见作为改进工作的助推器,以提升出庭支持公诉能力为牵引,带动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的全面优化。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匡正表示,武汉市检察机关一直高度重视刑事检察人才培养,通过文书评比、导师结对等一系列“组合拳”提升公诉人出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武汉市检察机关会将本次评议活动成果转化为持续优化公诉队伍的动能,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奋力谱写新时代武汉刑事检察工作新篇章。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