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柯诗杰)近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室顺利通过湖北省档案局、湖北省档案馆组织的省级专家组综合评议,获“高水平数字档案室”认定,成为《湖北省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新规实施后,全省首批、全市首家通过认证的高水平数字档案室,这标志着该市检察机关档案管理工作迈入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新阶段。
专家组通过听取数字档案室建设情况汇报、观摩现场演示、实地核查设施、审阅佐证资料、现场质询答辩等方式,对武汉市检察院数字档案室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评。专家组认为,该院数字档案室基础设施完善、架构科学规范、应用系统功能完善、档案数字资源丰富、保障体系健全、办公系统和业务系统实现了电子文件在线归档,在OCR识别、跨区域全文检索、批量检索利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各项指标达到高水平建设标准,符合高水平数字档案室认定要求,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认定。
近年来,武汉市检察院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最高检数字检察战略,以国家、省市档案局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在数字档案室建设的关键领域持续发力。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党组领导、职能部门主抓、兼职人员协同”档案工作网络,与信息化部门“联合办公、协同推进”,修订完善档案工作制度。夯实基础保障,稳步推进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能库房,精准搭建网络架构,实现数字资源四重备份,确保数字资源安全。优化应用系统,实现全市检察系统一体化管理;无缝对接OA系统、全国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在线归档;持续完善优化全文检索、批量检索、业务数据统计功能,为检察工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深化数字资源建设,完成400万幅面档案数字资源全文识别;搭建全部档案目录数据库,涵盖电子目录79.9万条;完成传统声像档案数字转录;探索开展四类新增档案归档。建强人才队伍,武汉市检察院配备专职档案干警2名,均为档案相关专业背景,分别获评“全省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入选“湖北省检察机关办公室工作人才库”;引入专业工程师负责系统日常维护、功能优化、安全保障工作;在各内设机构配备兼职档案员,坚持通过一对一实地指导,持续提升全体干警档案素养。
通过数字档案室建设工作,武汉市检察院充分整合现有档案数字资源,大幅提升查档利用效率,有效支撑检察机关在办案、监督、决策等核心职能,为助力该院在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方面提质增效提供坚强保障。
下一步,武汉市检察院将以此次认定工作为契机,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进一步深化全市检察机关档案治理体系建设,在完善档案数字资源、建强检察监督赋能、锻造数字专业队伍方面持续探索,为检察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提供可参考借鉴的示范样本,在奋楫数字浪潮中书写兰台新篇。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