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庭讯问环节,公诉人围绕案件核心事实,设计问题结构清晰、逻辑严密;示证、质证环节创新采用多媒体方式进行,详略得当,直观再现了案发起因、作案工具准备、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及危害后果等关键事实,并对重点证据逐一质证,突出争议焦点,增强了指控的直观性与说服力。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针对争议焦点进行了有理、有力、有节的回应,整体展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与出庭风采。参加观摩的检察人员普遍认为,本次庭审是一堂高质量的“示范课”,公诉人在讯问技巧、举证方式、庭审节奏把控等方面为区院今后出庭公诉提供了宝贵经验。
庭审结束后,市检察院组织各区院代表开展集中评议。案件承办人结合案件办理与出庭准备全过程进行了复盘反思,坦陈了在部分环节准备中存在的不足。与会人员积极发言,一致表示通过现场观摩深受启发,庭审快速高效认定了犯罪事实,证据出示繁简得当,多媒体示证清晰明了,逻辑严密、聚焦主罪,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联动为庭审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讯问、举证方式的学习与应用。与会人员也提出了本次庭审在发表公诉意见、文书制作、法庭辩论等方面有待改进之处。
市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田宁在点评中充分肯定了本次庭审整体表现,同时也精准指出了有待改进之处:答辩提纲的预测可更全面,对辩护观点的回应可更加直接、有力,以进一步增强指控强度。
随后,按照武汉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要求,重罪条线评议工作小组对本次庭审活动进行了评议打分。
省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魏首锋全程参与庭审和评议活动并作总结指导,强调要将庭审实战与提升案件质量紧密结合起来。他指出,应当将本次示范庭审中表现优异的举证、质证思路及方法,反馈并融入到审查报告的证据分析架构中,实现“庭审反哺审查”,从源头上夯实案件质量。同时也根据庭审情况指出,公诉人要高度重视庭审程序规范,并对被告人“认罪不悔罪”等情形提出应对策略,建议公诉人可在庭上着重阐述“坦白何以不从宽”的理由,强化法治教育与庭审警示效果,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武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静对本次活动成效给予充分肯定。黄检指出,此次观摩评议活动,既是一次成功的出庭实战展示,也是一次深刻的业务练兵与经验交流。目前,全市听庭评议工作已经全面推开,各区院、市院各刑检部门要积极部署本院、本部门的听庭评议工作,确保每名员额检察官的案件都能被观摩和评议,切实提高当庭指控、辩论、应变等综合能力,努力打造更多“标杆庭审”,为依法准确惩治重大犯罪、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稳定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责编 代琪
编审 周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