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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

【字号:    】        时间:2025-07-25      

  本网讯(通讯员 徐曼云)为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强化检察办案实体、程序、效果的监督管理,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走深走实,2025年7月21日下午,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与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案件质量交叉评查联席会议。江夏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蔷,梁子湖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杰参加活动。 

  会上,两院共同签署了《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与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的工作方案》,明确了交叉评查的案件范围、评查标准、工作流程及结果运用等内容。方案提出,将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典型案例共享机制等方式,推动评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随后,江夏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程桂林、梁子湖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肖潇分别通报了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情况,分析评查案件存在问题的原因,并针对性提出整改建议。参会人员还围绕本次评查案件涉及到的业务难点问题、案件办理中的经验做法进行交流讨论,进一步凝聚共识。 

  在交流座谈环节,刘蔷强调,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交叉评查是落实“每案必检”、提升办案质效的有力抓手。要聚焦问题整改,对交叉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切实把评查成果转化为提升案件质量的实际成效。 

  张杰指出,此次会签评查方案是两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的具体实践,也是更新评查理念、转变评查方式的有益探索。两院要强化协同联动,树立“质量共同体”意识,通过互查互评打破地域局限,实现优势互补,推动案件办理规范化、标准化。要深化常态合作,通过定期开展联合培训、业务学习等方式,加强两地检察院之间的业务交流与合作,推动交叉评查常态化、长效化。 

  下一步,江夏区检察院与梁子湖区检察院将以此次评查为契机,紧扣“高质效”目标,通过互评、互学、互鉴,切实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以评查促规范、以整改促落实、以协作强实效,助力两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