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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法律监督 提升履职能力——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举办刑事检察业务培训会

【字号:    】        时间:2025-09-05      

  本网讯(通讯员 徐曼云)为深入推进“干部素能与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回归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着力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质效,近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高质效办好刑事案件”专题业务培训。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蔷,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小军以及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参会。

  本次培训紧扣“强化法律监督”主题,由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席玉霞、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彭紫薇和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雷芳分别就审判监督工作、侦查监督工作、立案监督工作进行专题授课。他们结合自身办案经验,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法律条文解读、实务难点解答,系统梳理了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重点环节与方法技巧。

  授课环节结束后,干警们踊跃提问发言,就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与主讲人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会议强调: 

  一是要深化认识,把握监督工作与办案质效的辩证关系。要深刻认识到强化法律监督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础和保障。只有在侦查、立案等前端环节监督到位、打好基础,才能在后续诉讼程序中掌握主动,确保庭审效果,最终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

  二是要强化意识,将监督职责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要牢固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将监督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每一起案件都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进行全面、细致、审慎的审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监督线索,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三是要聚焦实效,增强监督工作的刚性。监督不仅要“做了”,更要“做到位”。要不断提升调查核实、精准提出监督意见的能力,并建立跟踪反馈机制,确保发出的每一份监督文书都有回音、见效果,切实推动问题解决。

  四是要压实责任,依据《关于优化检察机关办案职权配置和运行的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构建检察官与助理协同共进的工作格局。检察官要切实履行办案主体责任,严把案件质量关。检察官助理也要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辅助办案的作用,通过精准审查证据、共同研判分析,加强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构建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捕诉办案机制。

  此次培训内容充实、针对性强,有效提升了刑事检察干警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及诉讼监督能力。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将培训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健全完善常态化培训机制,着力打造专业化刑事检察队伍,以更高水平的监督办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