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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与时俱进 与法同行 让钢城文脉更绵长

【字号:    】        时间:2026-03-20      

   本网讯(通讯员 陈燕琴)江河万里,其源必长。
  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传承中国文化和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最高检明确要求,要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文化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来,青山区检察院聚焦长江青山文化和文物保护,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力度,以法治力量守护钢城文脉绵延不息。
  新法引领下的青山答卷
  2025年是文化保护法治化的关键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施行,为“以法治守护文脉”提供了最硬核的保障,紧随其后《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于3月15日落地,填补了古树名木保护的行政法规空白。
  作为长江径流里程最长的省份和长江文明的重要承载地,湖北省始终走在前列,省人大常委会将《湖北省长江文化保护条例》列入立法规划,率先在全国探索长江文化保护的法治路径。
  在区人大、政协的持续关注和有力监督下,青山区检察院将目光聚焦于辖区独特的文化肌理。青山区不仅坐拥“十里钢城”的美誉,更拥有青山剪纸、青山版画等省级非遗的“软实力”,树龄100年以上的古树17棵,以及东升桥、永贤保闸等不可移动文物。
  面对新法新规的出台,青山区检察院“益路同青”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打造“检察+”的多元共治格局,不断凝聚行政机关、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合力,以实实在在的检察履职,答好这份属于青山的文化保护答卷。
  攥指成拳中的系统谋划
  深化“检察+行政”协同:针对履职中发现的部分未定级文物保护不力、古树生长环境不佳、信息缺失不准,以及文化资源的传承与利用不足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逐项核查整改,主动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区文旅部门构建区级文物保护协调机制,成立区、街、社区(村)三级文保工作队伍,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为每个文物点位配备文物安全责任员;从文物本体与周围环境整体保护考量,量身定制保护利用措施,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加强文物“四普”宣传,提升群众对文物的了解和保护意识。区城管(园林)部门全面复查古树名木资源,更新完善并公示数据,逐棵建档立卡,明确管理责任;邀请市局专家实地勘查,逐棵提出专业管护意见;古树所在的各街道及管护责任人共同完成古树抢救复壮、周边环境清理、加强巡护监管等工作,同时还积极推广古树认养活动,依托融媒体平台加强宣传,讲好古树文化传承故事。
  充分发挥“智库”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人员、高校师生、社区工作者、民间河湖长、外卖骑手等各行各业人士,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和特邀检察官助理,邀请其参加公益诉讼检察活动,让公益保护充满活力。他们通过“检察云”平台提报线索,参与文物安全隐患整改和古树复壮监督,在检察听证现场、整改回访路上,以专业视角赋予法律监督广度与温度,真正将社会监督的“神经末梢”延伸至每一个文化角落。
  贴合辖区文化特色:围绕青山文化特色,筹划开展系列活动。走近非遗,向青山剪纸传承人学习剪纸技艺,传承人结合该院办理的公益保护典型案例,创作系列剪纸作品,让法治精神在非遗魅力中生动呈现;在世界环境日参观打卡辖区企业低碳节能减排设施,近距离了解绿色发展的实践成果;携手高校志愿者共同录制环保宣言视频,呼吁公众共同守护绿水青山。通过特色活动将非遗传承、生态保护与公众参与有机融合,不断丰富青山文化保护的内涵。
  守护文脉里的青检实践
  2025年,青山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办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案件5件,在落实长江文化保护新规中交出亮眼的青山答卷。
  履职过程中,坚持科技赋能,运用卫星遥感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精准锁定问题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对行政机关采取的建档公示、专业管护等整改措施跟踪问效,推动保护责任落地压实;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在新法新规的出台初期即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激发公众参与生态文化保护的热情和意识,形成“司法办案—行政履职—协同共治”的闭环,真正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守护长江生态文化根脉的具体行动,为长江大保护背景下同类生态文化遗产保护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文脉无言,检察有声。
  下一步,青山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推动“青山实践”向“青山经验”深化升华,让长江青山文化保护在法治轨道上形成更多可推广的示范成果。
责编 代琪
编审 周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