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长江禁渔期电鱼捕捞,一男子被判刑

【字号:    】        时间:2025-10-09      

  本网讯(通讯员 徐曼云)长江十年禁渔是保护水生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政策,但仍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近日,由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宣判,被告人谢某被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2024年9月的一个夜晚,谢某在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使用电鱼方法非法捕捞各类渔获物,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江夏区人民检察院以谢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谢某被依法判处管制四个月。

  检察官表示,本案中谢某所使用的电鱼方法,是一种毁灭性的捕捞方法,被称为“绝户”捕捞。电极产生的扩散电流,会导致鱼类丧失繁殖能力,甚至直接致死,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同时导致水质恶化。谢某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电鱼方法进行捕捞,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治。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